2021年2月6日,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在广德市组织召开了《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以北、国安路以东
建设规模: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年产多级消防泵5690套/a、单级消防泵7508套/a、阀门6800套/a、压力容器5100套/a、消防成套设备580套/a、铸造件15000t/a,占地面积:133324m2;
主要建设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在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以北、国安路以东投资建设了水泵类项目,年产20000吨铸件项目于2009年11月22日获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2009]157号)。于2013年10月22日获得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广环审[2013]129号)。
该公司年产3000套供水设备项目于2009年11月22日获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2009]157号)。于2013年10月22日获得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广环审[2013]130号)。
上海熊猫集团广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租用该公司2#车间投资建设年产1.5万台压力容器生产项目于2013年5月8日通过了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广环审[2013]62号)。
由于前期审批项目较多,实际生产中仅建设了生产车间,安装生产设备仅为铸造生产设备。为扩大生产规模,理顺生产项目,公司决定原报批项目作废,2#车间收回,不再租赁。重新报批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于2016年09月26日获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意见的函》(发改投[2016]101号)。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日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承担《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了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广环审[2017]56号)。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7年9月完成建设并进入调试运行。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委托广德县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一阶段验收,2017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评审会。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阶段性建设,2020年10月开始调试运行,目前项目阶段性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实际投资约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5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阶段性验收,多级消防泵2000套/a、单级消防泵2500套/a、阀门6800套/a,主要涉及的工序为喷漆、浸漆、机加工、装配、抛丸等,验收车间为2#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地勘察可知,本项目工艺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无量溪河,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抛丸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浸漆烘干废气和未捕集的废气。
(1)抛丸粉尘
本项目的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出。
(2)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浸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浸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无组织排放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未捕集的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无组织挥发量与排放浓度。
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源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废气的捕捉率,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厂区外侧设置绿化带,种植对废气具有良好吸附效果的植被以降低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排风扇,减小废气的排放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机加工设备、抛丸机、空压机、浸漆设备、喷漆设备等。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高噪设备设独立隔间,外墙采用加厚实体墙。由于砖墙的高度与生产设备高度基本一致,起隔声作用的主要是组合墙的实砌砖墙,实际隔声量更大。空压机的噪声呈中低频特性。根据类比调查,一般采用隔声房,减振基座等进行处理,采用上述措施后,达到35dB(A)设计降噪量也是完全可行的。
(5)固体废弃物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三种类别,分别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等。
四、验收监测结果
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6-7日对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对企业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满足环保验收监测的要求,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通过对该项目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中pH值为7.17-7.21,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浓度范围分别178mg/L-214mg/L、56.2mg/L-68.2mg/L、17mg/L-22mg/L、0.87mg/L-0.94mg/L,各项指标均达到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①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出,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②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调漆、喷漆、烘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VOCs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1根15米高的DA007排气筒排出,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65.8%,对二甲苯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8.8%,对VOCs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2.6%,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二甲苯、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标准。
③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浸漆、烘干废气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1根15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出,气处理装置对VOCs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5.3%,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标准。
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468 mg/m3、0.094 mg/m3、低于检出限,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二甲苯、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标准。
4、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区标准。
5、固废管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厂家回用;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油漆渣、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委托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危险暂存间等均做了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池已建设(200m3)。
7、总量控制
由上表可知,项目阶段性验收阶段颗粒物、VOCs的排放量分别为0.27t/a、0.16t/a。一阶段验收颗粒物总量为0.64t/a,SO2和NOx未检出。颗粒物以及VOCs排放总量均在环评中给出的(颗粒物以及VOCs分别为1.003t/a、1.061t/a)的控制范围。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泵、消防成套设备项目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11113
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31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以北、国安路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