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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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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4-0010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4-0010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9 15:20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

建设单位: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派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728日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拟投资10000万元在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建设“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生产项目”。2020825日,广德市发展改革委给予备案(项目编号:2020-341822-41-03-032865)。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10000张钢模具和150万张数码纸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废气

    建设项目抛光粉尘喷砂粉尘: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5台)+121mDA001排气筒,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

    调墨废气、喷墨废气:经密闭收集+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21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喷墨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1套风冷+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调墨废气、喷墨废气共用)处理+121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蚀刻废气:密闭收集+1碱液喷淋塔+121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调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21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印刷烘干废气、印刷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收集+通过2风冷+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与调色废气共用)+121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浸胶废气、浸胶烘干废气、浸胶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收集+通过2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21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醛有组织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6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2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分别经121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6DA007),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满足《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醛无组织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厂区污水管网纳管至新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流洞河。

(3)噪声

建设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内,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有效措施处理后,不外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