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1日,广德三鑫建材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广德三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年破碎加工70万吨玄武岩为主等各类矿石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1年02月02日-2021年03月04日
通讯地址:广德市新杭镇独山社区(原长广八矿)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德三鑫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德市新杭镇独山社区(原长广八矿),公司先后建设了年产7万吨高档彩砂微粉及深加工项目和年产4.5万吨墙体装饰材料、膨润土、高档彩砂项目,并对项目分别进行了竣工验收。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主要是对年产7万吨高档彩砂微粉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年产1.5万吨彩砂微粉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彩砂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扩大产能。项目目前主要投入给料机1台、破碎机1台、圆锥机1台、双层振动筛4台、整形机1台、其他各类筛分机5台、加湿机1台、污水处理站1个以及其它配套的生产加工设备,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年产1.5万吨彩砂、55万吨玄武石、15万吨白云石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对于本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012-341822-07-02-234821);2020年12月企业委托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增年破碎加工70万吨玄武岩为主等各类矿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1月18日通过了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广环审【2021】7号)。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目前项目已投入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5万吨彩砂、55万吨玄武石、15万吨白云石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范围为厂区内建成的年产1.5万吨彩砂、55万吨玄武石、15万吨白云石相关生产设备及辅助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
一、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序号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投料粉尘通过安装喷淋装置减少粉尘排放 投料口四周封闭,入口处设置软帘且安装喷淋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改为封闭式投料 减少了厂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 未对整形机石料加工粉尘做收集处理要求 整形机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与破碎粉尘合并至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对整形机加工粉尘进行了收集处理 减少了厂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上述变动不会新增环境污染源,对照环办【2020】688号文,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职工生活污水、湿法筛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原材料和产品堆场渗出废水、生产线上回收漏液以及压滤产生的滤液。
其中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隔油池、化粪池以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排至厂区北侧用于灌溉;加工站湿法筛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线上回收漏液以及压滤产生的滤液采取收集池+沉淀池+浓缩罐+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旁的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粉尘、整形加工粉尘、筛分粉尘、投料扬尘、堆场扬尘、进出车辆扬尘等等。
①项目3#车间生产线一破粉尘、二破粉尘以及输送带落料粉尘分别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合并至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②项目整形机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与破碎粉尘合并至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③项目筛分工段采用湿法作业;投料口四周封闭,入口处设置软帘且安装喷淋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④物料输送带密闭;原材料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道路设置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厂房优化设计,提升厂房封闭性、安装减振基座、定期维护地面平整、建设实体围墙等综合措施降低各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尘以及沉淀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处理;项目依托生产车间东侧设置1处半封闭式污泥堆场,面积80m2,污泥由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处理后,产生的滤液进入沉淀池中回用于生产,压滤出来的泥饼暂存于污泥堆场,并与广德常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外售协议,定期交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21012107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①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COD、SS、BOD5、氨氮)于2021年1月21日到22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②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两日对COD、氨氮、BOD5、SS的去除效率可达77.24%、90.07%、81%、59.02%;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浓缩罐+清水池进行处理后,两日对SS的去除效率可达54.79%;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进行处理后,两日对SS的去除效率可达51.19%。
③根据企业流量计统计,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量平均为1.2t/d,则COD、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238t/a、0.0004t/a,满足厂区原有总量COD:0.036t/a、氨氮:0.0054t/a的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
②项目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5.05%
③本项目颗粒物最大排放总量为0.12t/a,代替原有项目(二期年产1.5万吨彩砂微粉项目)颗粒物最大排放总量。以验收的一期工程颗粒物总量为0.765t/a,一期与本次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885t/a。满足厂区原有总量颗粒物:15.949t/a的总量控制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15mg/m³,能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4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厂区东南侧环境敏感点监测点位环境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三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年破碎加工70万吨玄武岩为主等各类矿石技改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