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6日,广德育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广德育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件PP柜、1000件不锈钢制品等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阶段性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2月03日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园兴路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园兴路,为新建项目,目前主要投入1条硅烷化清洗线、1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房以及部分不锈钢制品机加工设备以及其它配套的生产加工设备,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0件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育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德市新杭经济开发区内兴业路与杭流路交叉口。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经广德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18-341822-33-03-004939)。2018年6月,企业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6日通过了广德县环保局的审批(广环审【2018】150号)。随后企业委托广德经纬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因喷塑之前钢件表面未经过处理和清洗,塑粉附着不均,无法正常喷涂固化,建设单位在喷粉之前增加了清洗硅烷处理工艺。因原有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了重大变动,且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因市场需求,同时产品种类和生产能力需要增加,因此企业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扩建,对原有项目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同时新增产品种类。
技改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经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020-341822-21-03-018345);2020年9月企业委托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增年产1500件PP柜、1000件不锈钢制品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了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广环审【2020】152号)。
较原项目基础上本次技改项目主要新增1条硅烷化清洗线、1个喷粉房、1个固化房、3台静电喷塑机用于处理原有项目产品。项目新增产品方案为年产1000件不锈钢制品、1500件PP柜、5000件理化板和千思板台面,新增产品对应生产设备主要有2台激光切割机、6台焊机、6台打磨设备、1台数控雕刻机、1台数控打孔机以及其它配套的生产加工设备。本次对广德育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件PP柜、1000件不锈钢制品等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为新增的1条硅烷化清洗线、1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房以及部分不锈钢制品机加工设备。验收产能为年产500件不锈钢制品。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总投资的6%。
4、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验收主要为新增的1条硅烷化清洗线、1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房以及部分不锈钢制品机加工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年产500件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
一、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序号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2#车间内焊接烟尘通过焊台上方的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切割烟尘、打磨粉尘等通过集气罩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 2#车间内切割烟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与焊接烟尘经焊台上方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切割烟尘与焊接烟尘分别收集后合并处理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单独处理排放;且三种废气经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减少了1根排气筒 该变动无新增污染因子,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 1#车间喷塑工段产生喷塑线和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过分别2套设备自带滤筒收料装置,再合并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3#排气筒)外排 1#车间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滤筒收料装置,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中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由环评设计的与喷塑线喷塑粉尘合并处理排放改为单独处理排放,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该变动增加了废气处理装置,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新增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上述变动不会新增环境污染源,对照环办【2020】688号文,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邱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包括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其中脱脂废水、硅烷清洗废水经人工定期清理后循环使用;脱脂后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统一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线。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废气处理方案如下:
(1)切割烟尘:项目不锈钢制品在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烟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1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2)焊接烟尘:经下料折弯后的板材需进行焊接,焊接方式主要为CO2气体保护焊和氩弧焊。此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焊台上方的集气罩分别收集后与切割烟尘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1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打磨粉尘:对焊接处理后的工件需进行表面打磨,主要为去除毛刺。此过程产生的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2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4)喷塑粉尘:项目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滤筒收料装置,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4#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5)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1#车间塑粉在面包房内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不高,通过对厂房优化设计,加强设备的保养与检修,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降噪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尘、污泥、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塑粉、废润滑油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脂、废槽渣、废槽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项目依托1#车间东南侧设置1间危废仓库,面积20m2,用于储存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塑粉、废润滑油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脂、废槽渣、废槽液等危废,并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库地面防腐防渗、危废分区存放,并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双人双锁等防控措施,规范设置了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20121992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①项目生活污水总出水口污染因子(pH、CODcr、SS、BOD5、氨氮)于2020年12月19日到20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邱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
②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两日对COD、氨氮、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的去除效率可达78.59%、76.29%、49.12%、94.5%、38.43%。
③根据企业流量计统计,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量平均为4t/d,则COD、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702t/a、0.00179t/a,满足环评批复给出的COD:0.097t/a、氨氮:0.015t/a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项目切割、焊接粉尘经1#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打磨粉尘经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NOX、SO2、颗粒物的排放能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97号)中排放标准值。
②项目切割、焊接粉尘经1#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两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4.92%;打磨粉尘经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两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4.98%;固定式喷粉房喷塑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4.41%;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两日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79.82%、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2.35%、NOX的去除效率可达71.26%,SO2未检出,无法核算处理效率。
③项目VOCs、颗粒物、NOX的最大排放总量分别为0.0151t/a、0.3636t/a、0.251t/a,满足环评批复给出的VOCs:0.063t/a、颗粒物:0.625t/a、NOX:0.842t/a的总量控制要求。SO2未检出,无法核算总量。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19mg/m³,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415mg/m³,能满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4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育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件PP柜、1000件不锈钢制品等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