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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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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101-00041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成立杨滩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101-00041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成立杨滩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关于成立杨滩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09:03 来源:杨滩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场)、社区,镇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杨滩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

  1. 成员名单

     长:龚发平

    副组长:曹志娟  熊仁欢

     员:龚晨曦  汪克虎  魏少红      于梦娜

           孙明亮  潘志伟  刘定祥

    罗国斌  黄晓峰  孙明富  李全勇    

    张德胜  邱茂春      刘品松  余功海

    温光才  费永虎  江胜来  毛启林  陈忠良

    熊长宏  杨德胜  王明英  杨树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办,曹志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和督查工作

  2. 工作职责

    (一)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镇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全镇各部门开展工作;制定全镇精神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具体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精神卫生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草拟全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我镇有关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精神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发生,承办我镇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相关部门。

    1、镇派出所。了解掌握镇内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好登记建档工作,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并依法负责强制送治医疗,助开展患者的排查、危险性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

    2、镇文明办、镇党政办。参与制定全镇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组织宣传防治精神疾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报道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新闻信息。

    3、镇卫计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日常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与管理,与相关部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负责组织和动员老年人积极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针对老年人群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依法维护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4、镇综治办。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及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5、镇财政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逐步增加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投入。设置专项资金,成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基金,主要用于救助无力承担强制治疗期间的医疗及生活费用的困难家庭患者及无着落患者,负责核拨治疗经费,加强资金管理

    6、镇人社所。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帮助康复、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实现就业,积极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配合有关部门在企业职工中开展防治精神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

    7、镇司法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法律援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违法犯罪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

    8、各中小学校负责在学校中积极开展精神卫生防治知识教育,并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

    9、镇民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保险;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城乡低收入困难对象中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救助,对流浪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送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并及时拨付资金结算住院费用,送返原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补贴等救治政策

    10、镇市场监管所。做好精神障碍治疗药品供应企业的监管和使用单位精神障碍治疗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11、镇工会、团委、妇联。负责组织和动员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针对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精神障碍

    患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开展人道关怀救助工作;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2、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村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切实发挥作用,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