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压实安全 生产举报核查、整改责任,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领域共建共治格局, 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75 号), 明确全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实行统一办理、依法核查、及时回复、据实奖励。12 月 6 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后, 省政府领导在我省贯彻全国视频会议精神讲话中明确要求,要认 真执行安全生产举报相关规定,广泛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 举报协同共治成果。各地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举报在及时消除安 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
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和公众监督,
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工作任务
要切实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对照有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对举报奖励政策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对举报办理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总结、再部署。具体任务是:
(一)深入开展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及新媒体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将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列入进企业宣传的主攻点,突出监管检查和政策宣讲相结合,让更多企业职工更多了解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奖励标准及保密制度等,消除举报顾虑,激发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依托社区文化馆、休闲广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发挥基层网格员宣传力量,广泛发放、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画册(样式参照附件),积极开展有奖问答等互动活动,引导社会公众逐步了解、发现、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推动监管部门一家查找隐患向广大群众共同查找隐患转变。
(二)深入开展举报案件核查办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判定标准和举报奖励工作流程,
认真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审核、反馈等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工作,并提交正式核查报告。需延期办理的,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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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前提交正式延期申请。核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 及时下达行政处理文书责令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并及时反馈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及我省有关要求,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选取信息员,建立举报联络工作机制,根据信息员提供线索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精准核查,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内部监督作用。同时要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的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和信息员的合法权益, 未经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奖励等信息。
(三)深入开展举报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 2020 年度所办理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企业和相关单位全面开展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自查工作,按照“五到位”要求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 题不再重复出现。要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举报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等。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省有关部门、新闻 媒体等对各地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对督导发现 的举报事项核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进行通 报和媒体曝光处理。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举报核查办理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在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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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举报核查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举报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举报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各地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压实举报问题整改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不断完善举报核查办理工作机制,推动举报各环节有序衔接、闭合管理。
(三)严格工作考核。要将各地、各有关单位举报核查办理及“回头看”情况纳入对各地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针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要对 2020 年度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及“回头看”工作情
况进行总结,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明聪,联系电话:0551—62998731)。
附件: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海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