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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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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101-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建设〔2020〕123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文号: 建设〔2021〕4号
生成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101-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建设〔2020〕123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文号: 建设〔2021〕4号
生成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建设〔2020〕123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6:17 来源: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提升广德市营商服务环境,切实解决二次装修工程、工业企业嫁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难”问题。经研究,决定以建设[2020]123号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对二次装修工程、工业企业嫁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受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住建局政务服务科负责审核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二次装修工程、工业企业嫁接项目,并通过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系统走简易程序受理,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二、经住建局质监站验收的建筑主体进行二次装修、嫁接改造时,原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应提供必要设计参数,并参与工程验收。

三、未经住建局质监站验收、原建筑主体设计单位无法参与设计验收的二次装修、工业企业嫁接项目,应经住建局质监站审核,并通过在广德备案的检测机构对现建筑主体结构进行质量安全鉴定。鉴定合格的方可进行二次装修、嫁接改造。

四、二次装修工程、工业企业嫁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承诺装修、嫁接改造施工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确保装修、嫁接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合格。

五、二次装修项目、工业企业嫁接项目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时,无法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的,应提交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同意选址建设的证明文件。

六、工业企业嫁接项目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时,还应提供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嫁接证明文件、双方企业的嫁接合同等资料。

七、上述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二次装修工程、工业企业嫁接项目分类申报流程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