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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5-0016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广河办〔2020〕9号
生成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5-0016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广河办〔2020〕9号
生成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1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08:45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

      2、《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0年59


广德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点

 

2020年是强化河湖监管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在更高起点上推深做实的关键之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宣城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水岸共治、协调联动,全面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持续落实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促使我市河湖长制持续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为贯彻执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并根据水利部提出的河湖长制“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四个重点,特制定以下重点工作要点。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1、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对河湖巡河力度,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作为巡河的重点,强化河长督办,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督办整改机制,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各市级河长及牵头部门)2、健全河湖日常管护机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市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依托,构建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全市河湖日常管养将纳入年终考核(含小(二)型水库)。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三员(巡河员、保洁员、道路养护员)合一管护模式,落实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责任。配套完善沿河湖垃圾收集设施,加强重点地段监控,强化巡查,对垃圾偷倒等问题实施严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乡镇、市级河长牵头单位。)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展“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全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工作,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单位和河湖长。建立、丰富“河湖警长”、“生态检察院”、“河长制+党员”等“河长制+”模式。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信息,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水质监测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中小学生爱水节水教育,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普及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推动“节水洁水”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河长办、各乡镇、市检察院、市公安局。)4、进一步完善“一河(湖)一档”,修订、落实“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河长办、市级河长牵头单位、各乡镇。)

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1、推进企业节水改造,推广采用节水型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用水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乡镇)2、加快推进农田节水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水循环利用,减少农田尾水排放,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不少于2000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3、严格用水过程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底,重点用水行业规上节水型企业达到40%以上,节水型事业单位到达10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三是加强水域岸线管护。1、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市19条河流与18座水库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逐条河流、逐座水库形成划定成果并公示。前期已完成划定工作并公示的河湖,加强日常巡查与界桩管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2、认真落实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切实整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农村水系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面貌。2020年年底前,全市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各乡镇)。3、开展禁、限养殖区水产养殖的清理整治,全面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制定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制定增殖放流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乡镇)4、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将落实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基本要求,退出类水电站完成拆除与生态修复,整改类水电站基本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乡镇)

四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1、持续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1.9%,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边界标志及隔离防护设施设立。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强化水源地监测,建立完善监测评价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各乡镇)2、对无量溪河流域沿河重点集镇、中心村和较大自然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污水收集处理率,探索实行第三方委托运行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完成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加快四合乡、柏垫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力度,2020年底前,管网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32020年底前,完成卢村水库上游适合区域中心村污水管网建设,同步推进支管及入户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卢村乡)4、持续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到2020年底,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完善第三方管护的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实现“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继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户卫生改厕、配套管网、终端小型湿地处理建设,建立托管运行维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乡镇)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稳步推进有机肥应用,全市化肥、农药当年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5%;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2020年底前覆盖面达到80%;推行农药瓶、农药化肥包装袋及农膜的回收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6、加快市开发区、城区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加强管网病害维修,对流域内错接、混接、漏接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对合流区域实行雨污分流,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各乡镇)7、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启动试点示范,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各乡镇)8、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关停“回头看”,巩固畜禽养殖场关停成果;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不断完善病死猪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与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五是加强水生态建设。1、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流洞河、砖桥河、石鼓河、徐村河等综合治理工程,各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区工程以及无量溪河、石流河、东亭河等水毁修复工程。加快无量溪苗家闸新建工程建设,9月底之前完成完工验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乡镇)2、大力开展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建设无量溪河、汭河、桐河3条省级示范河湖,10月底前完成建设,12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河湖长制示范点不少于3个,全市不少于30个。(责任单位:市河长办、各乡镇)

六是严格执法监督。1、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排、乱捕等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河湖警长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等)2、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已拍卖的采砂点,加强监管,严禁超范围开采;巩固河道采砂打击成果,对非法采砂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