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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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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45W/202011-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建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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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建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6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建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6 11:33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关于建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政法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协同联动机制的通知》(皖扫黑组〔2019〕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本联动机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意见》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依法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意见》是由数据资源局和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起草并实施的。

四、工作目标

《意见》制定的工作目标是要加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协调配合,建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联动协作机制

五、主要任务

依法打击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涉嫌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犯罪案件的移送、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程序。 

六、创新举措

1.案件移送机制。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涉嫌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的治安、投标企业数量异常(超过100家)和围标、串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市公安局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审查、及时受理,对于尚未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对于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应及时进行专题会商、专案会商,督促、指导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查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请市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会商。

3.信息共享机制。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应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和疑难问题研究,互相通报重大案情和信息。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应不定期向市公安局提供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违法活动的情报信息,市公安局应及时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通报对移送案件(线索)的受案、调查及处理等有关情况。

七、保障措施等实质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协作机制建设,定期研究协作机制建设和重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协作工作有效开展。

2.强化业务交流。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要加强业务交流,可通过相互派员讲课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重点加强案件在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等方面培训,提升违法案件的办理水平,确保依法行政。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协作机制的建设和开展情况,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联动协作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