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新杭镇流洞开发区众和陶瓷有限公司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的情况说明:
投诉人于10月13日前往我新杭分局反映上述众和陶瓷有限公司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情况,我分局执法人员已将2020年4月28日相关调查情况、监测结果向投诉人做出说明:
2020年4月28日,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目前该企业建有陶瓷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陶瓷制品。粉尘通过3套布袋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通过4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处理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大”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水蒸气。
同时,我分局执法人员邀请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对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噪音、投诉人屋内敏感点噪音进行了监测。依据广德县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音为59.2,夜间噪音为48.8,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噪音为65,夜间噪音为55的标准;投诉人屋内敏感点昼间噪音56.4,夜间噪音45.1,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噪音为60,夜间噪音为50的标准。
针对投诉人反映上料过程中偶发的“警告声”,下一步我分局将与众和陶瓷负责人取得联系,尽量采取其他方式,降低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
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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