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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10-000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橡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22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10-000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橡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22
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橡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2 11: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橡胶零件、橡胶玩具、塑料零件、塑料玩具制造、销售的企业,原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德宝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总建设面积3246m2。该公司于2017329日取得广德县经贸局关于该公司年产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的立项(项目备案[2017]011号),随后建设单位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经过原广德县环保局的技术审查,获得了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橡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件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广环审[2107]130号)。企业随即展开建设,20187月通过了广德县环保局验收,在同月11日取得广德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橡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固废、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广环验[2018]27号)。

随着企业自身发展,原有项目所在厂区厂房规模等逐渐难以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求以及原有厂区租赁期满等原因,安徽金宏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拟从广德宝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内搬迁至广德晶佳橡塑实业有限公司内(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1号)。

本次搬迁项目已于202084日通过开发区经贸科技发展局同意,本项目租赁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德晶佳橡塑实业有限公司已建设厂房。投资总额6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形成年产胶杂件1500吨、橡胶密封400吨、橡胶玩具400吨项目。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经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运行后,在正常工况下,各类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在正常工况下,各污染因子在环境保护目标均可以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故本项目运行后,在正常工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较小。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浓度均远低于相应的浓度标准限值,厂界浓度可以达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厂区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无量溪河。

3声环境影响评价

    经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废进行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和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内。

总结论: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广德县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该项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行。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通过附件查询,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才学

电话:18156314865

2、环评机构: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国峰

联系电话:0551-6442452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010222020114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网址:http://www.guangde.gov.cn/content/detail/5cee009d7f8b9ad0da785b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