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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83L/202008-0003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83L/202008-0003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主动回应】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08:54 来源:卢村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卢村乡同溪街道路段违反禁令标志(俗称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记录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特通告如下:

违反禁令标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的位置及管理范围:卢村乡同溪街道路段。


开始启用时间: 2020年9月1日零时。

对违反禁令(停)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反禁令(停)标志(俗称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特此通告

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广德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