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安委会《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宣公办〔2020〕4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各种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立足公安职能、坚守职责担当,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相关领域安全整治和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风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重点从3个相关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落实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管控能力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整治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推动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隐患路段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曝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突出公安机关侦查打击主责主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昆仑行动”,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不法窝点,斩断一批黑色产业链条,整治一批重点地区,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助力打好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不断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此外,要结合公安机关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以及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相关工作。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目标任务,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工作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同时,围绕发现线索及经营成熟的案件,全面进行打击整治,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适时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推动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贯彻。各单位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组织集中观看电视专题片、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等形式,带动全警、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公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坚持做到守土有责、服务大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政委胡贤仕为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王卫兵、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有成为副组长,交管大队和治安大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警种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强化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严密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渠道,各警种同步发力,策划专题报道,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注安全生产、共同参与安全发展。
各单位要分年度总结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4日前报送市公安局安办。2022年12月,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公安局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