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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7-0003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7-0003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6 10: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月14日,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076-2020731

通讯地址: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桃园路以西,总建筑面积为5200平方米。该项目投产后已实现年产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水泥防水涂料产量3000t/a,沥青基防水材料产量1000t/a,水泥基渗透结晶材料1000t/a的生产和加工能力,和环评设计一致。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二期环评,2018年12月25日通过广德县环保局批复,编号为广环审[2018]212号,

在取得建设环评批文后,项目于2019年1月开始建设,于2019年12月完成设备调试。目前建设单位各项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环保工程也投入使用。项目从立项至本次环保验收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年产3000t/a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1000t/a沥青基防水材料、1000t/a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及其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项目的变动主要是沥青基防水涂料、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产生的废气由新建改为依托一期已建的环保设施,废气的处理工艺为喷淋洗涤塔+旋风分离除雾+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米高的排气筒。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度,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二)废气

沥青基防水涂料、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在生产乳化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依托已建的喷淋洗涤塔+旋风分离除雾+等离子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米高的排气筒;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加料搅拌和计量包装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m的烟囱直接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送料系统、双轴搅拌分散釜、导热油泵、高速分散釜、低速搅拌釜、热交换器、搅拌锅、乳化釜、水环真空泵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产品边角料、收集尘、收集的废油、沉淀底泥、废活性炭、废桶等

验收监测阶段,生活垃圾、产品边角料、收集尘可委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车间,并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合同

验收阶段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尚未进行过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82231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①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加料搅拌和计量包装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5.8%。

②沥青基防水涂料、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在生产乳化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依托已建的喷淋洗涤塔+旋风分离除雾+等离子废气处理后,进一步通过新增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35米高的排气筒,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处理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83.4%、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6.8%、沥青烟的处理效率为86.7%。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通过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总排放口中pH值、CODcr、SS、NH3-N、BOD5日均监测值均达到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①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的标准要求。

②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加料搅拌和计量包装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的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沥青基防水涂料、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在生产乳化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依托已建的喷淋洗涤塔+旋风分离除雾+等离子废气处理后,进一步通过新增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35米高的排气筒,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沥青烟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置;设置了10m2的危险废物仓库,并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合同。由于项目运行时间较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未进行转运,目前均暂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内。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补测结果,通过总量核算,验收阶段整个项目颗粒物排放总排放量为0.439t/a(其中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014t/a)、SO2低于检出限,NOx的排放总量为0.11t/a,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158t/a;二期项目所给的烟(粉)尘:0.049t/a,一期项目所给的总量为SO2:3.4t/a、NOx:1.02t/a,非甲烷总烃:0.7t/a,颗粒物:2.872t/a。

 二期项目的导热油炉、沥青烟废气处理设施依托一期的设备,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SO2、NOx的排放依托一期所给的总量,能够满足排放总量要求;二期项目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014t/a,满足排放总量要求。

6、环境风险

对危险废物仓库以及危化品仓库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项目生产车间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2)进一步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工作,落实相应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