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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6-0008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6-24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6-0008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6-24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4 14:42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试车场电池安全试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上汽通用汽车研发试验中心

建设单位: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上汽通用汽车研发试验中心,拟使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中现有整车排放试验楼第一层建设本项目,使用总建筑用地面积800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年完成50个电池包,50个电池模组和150个电芯的测试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尾水排入砖桥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电池试验室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未捕集的VOCs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2中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VOCs8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VOCs2.0kg/h)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产生的废锂电池定期交由供应商统一外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桶、废电解液、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