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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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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005-0005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广德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005-0005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广德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关于征求《广德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07 09:05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征求《广德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意见的函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德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065(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计委口一发改委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6033411

 

附件:1广德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广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广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57

 

 

 

广德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宣城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1.完善信用法规制度。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结合实际,编制印发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信用承诺事项清单(2020年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清单(2020年版)、信用平台配套管理制度规范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2.提升信用平台功能。建立完善部门、行业业务系统或信用信息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全量归集信用信息,与市信用平台实现共享。拓展信用信息归集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纳税、社保、水、电、气以及个人等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月度通报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市发改委负责)规范开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工作。(市发改委公安市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托安康码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数据资源局、公安市发改委等部门)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信用信息,规范信息格式,细化注册流程,加大自愿注册信息归集力度。市发改委

4.扎实做好双公示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提升信息公示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做到信息目录、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迎接国家、省“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各项工作。全面梳理整改2019年度双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拓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加强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依法依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满足信用信息查询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在线办理信用报告查询、异议申请、信用修复申请等服务。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和工作流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加强信用监管

6.推广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与提升政府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广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在兼职律师执业审核、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典当行地址变更审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和监理资质认定等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覆盖面。信用承诺信息及时在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公示。及时核查信用承诺履约情况,对未履约的申请人,依法依规撤销相关行政审批决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市信用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在司法鉴定、劳动保障、职业培训、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农产品质量、水利建设、旅游、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金融监管、人防、粮食经营、能源、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及时推送市信用平台。各部门市信用平台共享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参考,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规范司法、科研、慈善捐赠、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市场监管、专利、质量、统计、药品、税务等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发布、归集、共享和退出等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查询使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信息,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联合奖惩实施结果和典型案例按流程实时反馈市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骗税和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交通运输失信、论文造假和考试作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假彩票、假球黑哨和使用兴奋剂、假承诺假证明假证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在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开通失信专项治理专栏,及时发布典型做法、治理成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建立集核查、记录、监管、惩戒、整改、教育为一体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10.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开展全企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对符合修复条件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简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争取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提供支持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修复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和修复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首次纳税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税务局负责)

11.支持信用惠民便企。积极争取接入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开发、推广信易贷产品,加大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长三角区域信易贷工作交流。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线上银税互动,实现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扩大税融通受惠主体。(人行广德支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等部门)大力推进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创新应用。数据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文旅局等部门)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委组织部负责)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应用和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财政局负责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依托“信用广德”网站公布失信典型案例,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市经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水利农业农村审计市财政局人行广德支行等部门)

13.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持续强化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名单纳入、公布、退出等工作。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为抓手,实现对联合惩戒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管,推进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见效。市法院负责)

14.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快市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诚信管理,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推动科研信用信息在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应用。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曝光失信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市科技局负责)

15.加强就业诚信建设。进一步精简、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加强对服务对象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诚信承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建立相关机构、考评人员、督导人员、考务人员、考生诚信档案,以及考试诚信档案库。开展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探索开展人社领域综合信用评价。将骗取、套取就业资金或扶持政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个人和单位用户列入系统失信黑名单。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及时将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推送市信用平台,在市人社局网站和信用广德”网站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市人社局负责)

16.加强交通信用建设。加快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记录,完善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在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实施联合奖惩。开展年度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市交运局负责)

17.加强农业信用建设。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进农产品注册、产地、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产品销售等信用信息全程追溯。探索构建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质量安全信用监管模式,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与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示范主体认定评选挂钩,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农业农村负责)

18.加强市场监管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2020年度抽查计划。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基础性信用风险分类功能,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将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监管局负责)

19.加强商务信用建设。在直销、药品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探索信用承诺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制定全商务诚信企业评价指标规范,完善商务诚信度指标体系。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落实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合作备忘录,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商务负责)

20.加强医疗保障信用建设。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协议医师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步开展市级试点,推动试点地区以制定和完善信用评价标准、推进行业自律、开展联合惩戒等为重点,加快建立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医师、参保人员、经办机构等主体的信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医保局负责)

21.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规范引导合法合规、诚信经营的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加工社会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落实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的属地责任,开展失信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信用服务机构。(市发改委、人行广德支行、市市场监管局)清理整顿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征信字样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规范新注册企业使用征信字样。人行广德支行市监局)

22.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系统平台,加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归集,及时推送市信用平台。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乡风文明评议体系,以及保障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的评议办法。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充分运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成果,为信用户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行广德支行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成效宣传。(市委组织部、人行广德支行、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地方性“政府+市场”模式征信平台建设,借助信息系统实现银企线上融资对接,简化融资程序,满足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多样化的征信需求,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持续开展“三元推动”模式中小微企业信用圈建设,出台、整合扶持诚信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向诚信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价三个目标。人行广德支行)推动开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示范乡(镇)建设,服务辖区内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普惠性。人行广德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

24.推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区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共享,强化对相关失信主体的共同约束。(市人社局负责)推动区域商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奖惩互助。(市商务局负责)探索跨区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联合激励措施共用。(市税务局负责)

25.推进区域重点领域联合奖惩。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等,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发布跨区域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文旅局、市市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26.推进诚信教育培训。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制定广德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具体举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委宣传部、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各级学校诚信教育,将诚信品德教育纳入青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主体实践活动。体局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委组织部负责)围绕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交流。市发改委

27.推选信用示范典型。组织参加“诚信之星、信用典型案例、信用创新产品、信用微视频等推荐评选,加强守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曝光市发改委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推送信用建设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建设经验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8.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信用建设重点工作、热点问题等,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全面加强信用建设宣传。继续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诚信宣传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宣城“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人行广德支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七、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29.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室,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0.加强信用建设考核。有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市发改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