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建、调集现场抢救医疗救治队伍及伤员转运工作。
(二)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现场抢救和治安保卫三个小组,其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经委、事故发生地所在村等负责人组成。乡安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向各组转达指挥中心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络,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组救援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
2、现场抢险组: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派出所、经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抢险救护队组成。乡安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指挥群众撤离现场和自救、互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的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
3、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综治办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派出所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冲突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救援治安秩序。
(三)发生安全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生产技术、安全、行政后勤等部门要全力参加,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时提供救援器材、设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全力做好受害人亲属的安排接待工作。
(四)事故发生辖区内村负责人,必须及时到达事故发生现场,配合事故处理应急救援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参加救护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