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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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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005-0003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0年东亭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005-0003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0年东亭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2020年东亭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09 13:30 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广德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东亭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东亭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乡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并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的实施;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

    3、组织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森林火灾应急准备;

    5、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6、组建和培训森林消防队伍;

    7、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职能分工,东亭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东亭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以及野外用火监督管理、值班调度、防火培训演练等项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派出所:负责森林防火监管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公安派出所: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党政办:保持与火灾现场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联系,提供后勤保障等。

    民政所: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

    卫生院:负责及时抢救火灾受伤人员。

    中小学校:负责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

    二、森林火灾应急处理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起火地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及扑救情况实行市、乡、村三级指挥,各负其责,逐级行使职权。

    1、Ⅰ级预案,由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处理。

    ①初发的一般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5亩以下的森林火灾;

    ②村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主要由火源所在村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应积极支援并协助扑救。

    2、Ⅱ级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处理,村配合。

    ①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过火面积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

    ②森林火灾跨村的;

    ③森林火灾发生在居民区、重要设施、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

    ④生态公益林发生森林火灾的。

    3、Ⅲ级预案,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处理,乡、村配合。

    火场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②火场跨乡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烧毁森林面积2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在市界、省界,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⑤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其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火情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灾,所在村应立即派人到起火现场,弄清起火准确方位,判断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就近组织扑火,同时将火情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领导根据预警分析、火情来势,按照Ⅰ级预案、Ⅱ级预案、Ⅲ级预案的级别分别启动,同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对达到Ⅲ级预案的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向相邻乡镇和有关单位通报。

    四、人员准备和部署

    各村组应建立以村干部、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负责火灾初期扑救、指引道路、运送扑火物资、清理看守火场等;阳岱山省级森林公园建立森林防火队,协助东亭乡其他村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Ⅰ级预案的启动:各村初发森林火灾时,由村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就近组织扑救,并立即将火情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Ⅱ级预案的启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通知阳岱山省级森林公园森林防火队待命。根据火情分析,对符合Ⅱ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组织阳岱山省级森林公园森林防火队赶赴火场扑救,并将火情报告市防火指挥部。必要时设立前线指挥所,由乡领导负责现场统一指挥。

    Ⅲ级预案的启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接到符合Ⅲ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火情报告后,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六、前线指挥所的职责

    1、了解掌握火情,确定火场准确位置和进入火场路线;

    2、制定扑火方案,统一发布命令;

    3、进行扑火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通讯联系,采取有效对策,实施正确指挥;

    4、组织后勤供给和扑火工具调配等;

    5、向上级报告火场扑救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6、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火场清理,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安排所在村留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森林火灾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派出所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火灾扑灭后,森林派出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时查明火灾损失。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八、责任追究

    东亭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所在单位主要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依照《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