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德市医疗保障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省、市医保部门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励志前行,着力强化基金监管,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化改革,增加群众获得感
1、继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要求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覆盖面,提高我市按病种付费执行率、结算率。
2、继续做好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医共体医保支付管理。
3、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运用工作。
4、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自主合理控制成本。
5、根据省市要求,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对调整、新增的基本目录进行落实,指导协议医药机构正确使用,确保参保群众利益。
二、严管基金,增加群众安全感
1、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利用数据分析+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集中重点打击。重大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认真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
2、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基金监管体制。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专业技能突出的执法队伍。加大医保智能监控投入,不断提升监控水平。
3、继续落实协议医药机构管理。完善协议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协议管理,补充细化相关条款,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管理等监督。
4、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体系标准,根据省市规定的协议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目录,加强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管理。
三、惠民利民,增加群众幸福感
1、做好疫情防治医疗保障工作。深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医疗保障工作,落实省市工作的要求,提前预拨相关经费给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做好异地备案及保障服务。
2、扎实推进医保民生工程项目,巩固扩大医保制度覆盖面。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规范待遇保障清单管理,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保障。切实完善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机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3、推进药品耗材报采制度落实,抓好公立医疗机构“17+13”种抗癌药品、“4+7”国家谈判药集中带量采购扩围试点落实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提升服务,增加群众体验感
1、落实长三角地区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积极落实相关结算政策,打通结算途径,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系统升级改造。根据我市参保居民就医习惯,优化异地联网结算工作流程,督促报销补偿质量,扩大宣传,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一网通办”、“网上办公”及“掌上办公”,为全市参保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在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进一步优化结算方式。
3、继续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业务工作。完善商保机构经办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对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医保业务一站式服务。
4、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平台,积极向省市提供数据,强化信息分析,扩大信息化使用范围。落实新平台运维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和皖事通APP功能,方便群众,做好线上参保缴费。
五、扩大宣传,增加群众认同感
扩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利用好网络平台做好政策的深入解读。做好医保职能业务的宣传介绍,扩大群众知晓度,树立群众正确的医疗保险意识。
六、狠抓建设,增加群众信任感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医保重点领域监督。
2、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全局行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3、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及执法决定法治审查制度,建立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履职。做好医保队伍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