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试行)》(皖农工办〔2019〕23号)、《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试行)》和《广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办〔2018〕9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原则
以方便群众、农户满意原则,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确保改造后的农村户用厕所能够正常使用,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符合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
二、验收主体
广德市人民政府是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主体,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鼓励社会化服务力量参与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即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验收并出具监理(验收)报告后,农业农村局再对第三方公司验收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共同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一)乡镇申请。乡镇在完成年度改厕任务、逐村逐户验收和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后,以政府文件形式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建立和完善好改厕档案资料。
(二)市级验收。由第三方公司对乡镇申请改厕的农户进行逐户验收,第三方监理公司对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合格后,再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改厕村村民代表,进行材料检查和现场核查,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依据核查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得出是否通过验收结论。
四、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一户一档”建档资料。按照《广德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存档样表》要求,建立完善改厕申请表、厕所改造协议书、过程管控表、乡镇验收表和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改厕前中后3张对比图片等相关档案资料。
(二)户改厕系统录入率和录入是否规范。要求信息系统录入齐全,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图片清晰准确。
(三)厕屋选址及建设方面。改造后的厕所应进院入室,确实不具备进院入室条件的,要以方便农户使用为原则,在不影响村容村貌的条件下,就近住宅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和建筑风格。厕所地面要求硬化,便器、冲水器具根据农户要求安装到位,且规范适用。对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户,必须对原简易旱厕进行拆除,不影响观瞻。
(四)化粪池安装要求。
1、进粪管要求短而直、内壁光滑,与水平面的坡度不小于20%,确保粪便污水在管道中流动通畅。可采用直径110mm的PVC塑料管。
2、检查口、清掏口上沿要高出地面50-100mm,防止雨水流入格化粪池。观察口和出粪口盖要安装到位,上方的窨井盖通风口必须畅通。
3、粪池安装完成后四周回填土要夯实、沉降均匀,化粪池水泥结面质量可靠,无破损、断面。
4、生活污水和粪便污水应分管道收集排放,卫生间的沐浴水、洗衣机水、厨房的生活污水不能接入化粪池。
(五)厕所用水方面。宜以连接户用自来水或自建水塔的水冲式为主,实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原则上可暂不列入省级及中央资金支持改造范围。改造后的户厕未通水的不予通过验收。
(六)厕所粪污处理利用方面。改厕后厕所粪污要有明确出处,宜接入管网处理的,则接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管网处理的,要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措施。对化粪池粪污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环境的户用厕所,不予通过验收。
(七)农户满意度方面。要开展改厕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或者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五、时间要求。
每年10月底完成乡镇自验,12月20日前完成市级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