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在广德市组织召开了《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捷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名,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与会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听取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后,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阶段性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852233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22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杭流路与兴业路交叉口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杭流路与兴业路交叉口,建设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形成年产15万套阀门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2月11日,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经广德县发改委备案,项目备案[2012]195号。
2013年06月取得广德县环保局《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手续。
2017年6月29日,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延期原备案表用于环评重新编制(原有项目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对防治污染措施作重大变动,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部分设备进行优化,并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
2018年9月25日,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1月3日,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对《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广环审【2019】3号。
项目于2013年0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9月完成建设,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800万,环保投资106万,占总投资的2.79%。
4、验收范围
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年产阀门7.5万套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平面布局变动
原环评中焊接区设置在1#车间配套轻钢厂房,实际生产中将焊接打磨区设置在5#厂房南侧。平面布局的调整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并且有利于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废气处理方案:环评中①石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UV光氧催化净化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制壳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③中频感应炉熔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④抛丸粉尘自带一级旋风除尘器+二级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振壳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①石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UV光氧设施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②制壳及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振壳、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④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侧吸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4#排气筒高空排放;⑤厂区共设置4台焙烧炉(编号1#、2#、3#、4#),废气分别通过四根15m高的排气筒(5#、6#、7#、8#)高空排放。变动后对废气的处理效率更高,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流洞河。
2、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石蜡废气、制壳粉尘、切割粉尘、熔炼烟尘、振壳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以及焙烧废气。
(1)石蜡废气
本项目在蜡型修正、组树、模型数组工序会产生少量石蜡有机废气,企业在各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一套水喷淋+UV光氧(含过滤网)设施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制壳粉尘、切割粉尘
本项目制壳及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
(3)熔炼烟尘、振壳粉尘、抛丸粉尘
本项目浇铸后需要对浇铸件进行一道振壳工序处理,用振壳机将浇铸模壳振掉,振壳后再进行抛丸处理,主要是对剩余的残砂及金属表面的氧化物进行清理,抛丸机工作时为密闭设置。振壳、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
(4)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侧吸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4#排气筒高空排放。
(5)焙烧废气
本项目脱蜡后的模型壳存放一定时间后需放入焙烧炉中高温烘焙,烘焙温度1050℃,除去型壳中的残留水分等。焙烧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天然气由开发区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供给,管道已铺设至本项目区内,焙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烟尘、SO2、NOX,厂区共设置4台焙烧炉(编号1#、2#、3#、4#),废气分别通过四根15m高的排气筒(5#、6#、7#、8#)高空排放。
上述厂区主要污染源未收集废气均以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中频炉、射蜡机、抛丸机、焙烧炉、切割机、机床、钻床、空压机、风机等,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少开启门窗,房间密闭等。
②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振壳固废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石蜡屑、石蜡边角料、后加工固废全部回用于生产,中频炉熔化炉渣、修炉废炉料、除尘灰、原料包装袋收集外售;废机油、废乳化液、原料废物包装物(机油桶、乳化液包装桶)、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已签订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90634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①本项目石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UV光氧设施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为80.77%。
②本项目制壳、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3.47%。
③本项目振壳、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6.23%。
④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侧吸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4#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4.23%。
(2)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流洞河。
2、污染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本项目石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UV光氧设施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为80.77%,通过处理后,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其它行业”中相应的标准;
②本项目制壳、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3.47%,通过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③本项目振壳、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6.23%,通过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满足上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侧吸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4#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4.23%,通过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⑤本项目厂区共设置4台焙烧炉(编号1#、2#、3#、4#),焙烧废气分别通过四根15m高的排气筒(5#、6#、7#、8#)高空排放(每台焙烧炉配备一根排气筒),废气的排放满足上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2020年01月10日到11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以及厂区西侧140m处鎏金花园安置小区等5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振壳固废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石蜡屑、石蜡边角料、后加工固废全部回用于生产,中频炉熔化炉渣、修炉废炉料、除尘灰、原料包装袋收集外售;废机油、废乳化液、原料废物包装物(机油桶、乳化液包装桶)、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已签订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未新建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能够满足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验收阶段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6t/a、0.032t/a,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COD:0.358t/a、氨氮:0.0477t/a的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VOCs、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0.401t/a、0.014t/a、0.026t/a、0283t/a,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颗粒物:0.946t/a、VOCs:0.513t/a、SO2:0.189t/a、NOx:0.561t/a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通过监测及检查,该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的各项指标都达到环评要求的排放限值,固体废弃物固定堆放,按要求及时处置并转移。即从监测角度分析,安徽华瑞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阀门项目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①对照原环评报告及批复,梳理存在的工程变动和环境问题;
②加强制壳工序粉尘的收集,强化车间各工段无组织废气收集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