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三大“攻坚战”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3-0002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0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3-0002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05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5 16:39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建设单位: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占地面积3700m2购置先进、高效的研发、实验检测设备及培训设备66台(套)建设1栋研发中心。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行后的废气,主要是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表 2 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物理性能检测仪器的噪声。为减少仪器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企业通过试验台等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实验室窗户使用真空玻璃等措施降低噪声,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边角料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