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大溪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生产厂房1幢,建筑面积2425 m2,购置30吨熔化炉1台、20吨熔化炉1台、10吨熔化炉4台(两用两备)、1.5吨、0.75吨、0.5吨、0.3吨小型熔化炉各1台、15吨保温精炼炉2台、10吨保温精炼炉2台、5t的保温精炼炉4台、3t的保温精炼炉2台、烘包机10套,并配套有2套回转炉,10套旋转除气机,新建仓库一座,建筑面积6088.8 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中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管排入新杭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流洞河,对周边水环境响较小
(2)废气
建设项目液态铝车间上炉熔化、下炉精炼过程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每条生产线上熔化、精炼废气均是分别通过熔化炉、精炼炉上两个烧嘴直接排到烟气管道内。熔化、精炼以及回转炉在正常运营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设备自身的烟气管道进行排放,基本上不会有废气逸出。
投料工序及扒渣工序均在炉前进行,投料工序和扒渣在同一个工位,单个熔化炉、精炼炉均在炉门口设置了废气集气罩(共计20套,其中16套废气集气罩尺寸为3.5m*3m,4套连续熔化炉废气集气罩尺寸均为2.5m*2m)对开炉投料、扒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
烘包机使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中转铝水包,产生的少量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于生产车间内排放。
以上,液态铝车间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染通过上述废气收集方式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 20 m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采取上述措施,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能满足上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满足上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
项目废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合理处置后外排量为零。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熔化炉、保温精炼炉、回转炉、风机、螺杆空压机等设备。项目主要通过采取隔音、消声等一系列降噪措施,能够保证厂界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0563-6855662
邮箱:shwantai@shwantai.com
联系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大溪路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7891203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