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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1912-00007 组配分类: 绿色发展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度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1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1912-00007
组配分类: 绿色发展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度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10
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度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0 19:58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共分为省级验收、国家考核、国家验收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省级验收,即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来现场评估验收,通过即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第二阶段国家考核。由省生态环境厅择优推荐2-3个名额进入国家级评选,再由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第三阶段国家验收。由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验收。

我市于2016年9月正式启动广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于2018年初编制完成《广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5)》;5月23日,该规划顺利通过了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论证,11月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1668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底前将申报材料(包括创建申报文件、创建工作报告、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和信息公开情况等)上报省厅,2019年4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完成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现场评估验收。后根据省厅反馈问题进行了材料补充完善,6月21日,省厅正式下文命名我市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编制创建台账资料,力争进入国家评选,进而开展后续工作。


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