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索引号: 00325400-6/201911-0043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市卫健委行政给付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4 发布日期: 2019-04-04
索引号: 00325400-6/201911-0043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市卫健委行政给付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4
发布日期: 2019-04-04
广德市卫健委行政给付
发布时间:2019-04-04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给付 9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对申报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入户走访。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奖扶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录入国家PADIS平台进行申报。
 4、事后监管责任:年审,对情况发生变更,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予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