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2017〕11号
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党组织:
为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向泽显
副组长:王 敏 刘千胜
成 员: 鲁世斌 胡盛权 李东东 孙传枝
张 明 余海浪 葛模兵 孙明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办,李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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