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为全面宣传110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展示近年来110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总体工作部署,现结合广德实际,特制定我局“110宣传日”暨政务公开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9年1月10日(周四)9:30-11:00,地点:广德县夫子庙广场(遇雨地点设在:大润发超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活动主题
宣传活动主题为:“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组织有力、责任到人,成立110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金帮俊
副组长:吴延庆
成 员:费贤华、王卫兵、蒋鲲玉、朱有成、戚成、廖雪萌、时军宏、金安新、刘学清、朱兴海、吴天星、黄宝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情指中心,费贤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宣传重点
以推进110接处警工作提速提效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主题,以新时代公安机关的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为主线,聚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宣传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在大力实施改革强警、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要大力宣传“110”在快速反应打击街头违法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在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扫黑除恶、“三打击一整治”、打击黄赌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110”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解危救难、热情服务群众,应急联动、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稳处突、抢险救援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110使用知识及非警务类求助的反映途径和方式,引导群众理解110、支持110,正确使用110。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省“110短视频”展播活动。各单位要借鉴互联网短视频的传播元素,组织文艺骨干、热情群众、平安志愿者,以宣传重点为蓝本,综合说唱、快板、相声、动画等多种形式,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认真组织“110微视频”编排活动。同时,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和网络达人的沟通联系。
(二)组织“您身边的110”宣传活动。2019年1月10日前,情指中心、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走进街道、社区、学校、企业,邀请关心110的网民、学生、记者、警风警纪监督员等走近110报警服务台、走近基层一线接处警单位、走近一线接处警民警,“零距离”接触110,体验110接处警工作生活, 面对面地交流安全防范知识,倾听群众对110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鼓励支持体验者通过微博、微信、媒体访谈等畅谈体会感受,组织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三)组织“警民携手创平安”宣传活动。情指中心、政工、警务保障、法制、治安、刑侦、特(巡)警、交管、经侦、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110宣传活动队,在中心城区统一组织开展“110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职责分工详见《1月10日活动现场任务分解表》),各基层所队自行同步开展。要紧密结合宣传日主题和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开通电话、短信、微信等多个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情指中心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市政、电力、燃气、供水、“114”等社会单位的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参与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的举措和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成立由情指中心、政工(宣传)及有关部门警种参加的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周密制定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准备素材,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富有实效。
(二)警种协同、部门联动。情指、治安、刑侦、交警等警种要共同策划,就集中宣传110接处警工作的新变化新成果共同开展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参与110宣传活动,了解宣传需求和意见建议,帮助选取宣传视角,深入挖掘新闻资源,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单位,通过重点栏目、重点版面、重点网站广泛宣传,形成宣传声势。
(三)多策并举、加强互动。要坚持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媒体手段、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媒体造势、街面宣传、警营开放、警民恳谈以及网络宣传方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活动现场任务分解
1月10日活动现场任务分解
一、任务分工
(一)情指中心(6人)
1、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活动场地及宣传台等;
2、邀请学生和群众代表等到110指挥中心实地了解和感受接处警工作,征询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3、信息收集、整理、上报;
(二)政治处(2人)
1、1月10日上午负责联系报社、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到场宣传报道;
2、负责提前通过广德公安微博等形式将110宣传日暨政务公开活动情况向社会公告;
3、负责本次活动的摄像、撰写新闻稿等宣传工作。
(三)特(巡)警大队(4人)
活动现场展示特种装备,如特警单兵套装、防爆处突器材、装甲车等(届时邀请市民参与演示和使用)。
(四)消防大队(2人)
1、大队机关沿街显眼处悬挂1条以上宣传条幅;
2、活动现场展示特种装备以及常用消防、救生器材演示等。
(五)交管、刑侦大队(2人),禁毒、经侦、治安、网安、法制、出入境大队(各1人)
结合本警种实际做好各类展板摆设、资料发放、群众咨询等工作;其中,刑侦大队重点宣传反电诈、禁毒大队重点宣传禁毒工作、经侦重点为非法集资等相关内容,交管大队负责提前清理活动现场的车辆,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网安大队负责利用广德论坛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六)警务保障室(2人)
负责活动现场桌椅等设施的运送、布置等工作。
(七)各派出所
各派出所除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条幅等传统宣传形式外,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110宣传日主题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群众理解110、支持110、正确使用110,共建良好的和谐警民关系。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于1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通过内网平台邮件报至情指中心陈丽娟处。
(二)活动日当天,参与“110宣传日”活动的民警(特警除外)应着冬常服,带大檐帽,穿黑色皮鞋,应符合警容风纪等相关规定。
(三)活动日当天,相关单位应携带一定数量的展板和宣传册(页)等,其中情指、交管、刑侦、禁毒大队展板不少于5块、宣传册(页)不少于200份;其余各单位有展板的应在现场展示宣传,但宣传资料必须携带。
(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文字、图片、表格)于2019年1月11日报送至情指中心陈丽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