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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663/201910-00196 组配分类: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柏垫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25 发布日期: 2018-09-25
索引号: 003254663/201910-00196
组配分类: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柏垫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25
发布日期: 2018-09-25
【2018年柏垫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5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柏垫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度小型水利工程

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德县2018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13日

 

广德县2017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皖水农函〔2017〕164号)、《广德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及《广德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任务

继续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以小型泵站、小型水闸、塘坝、河沟、末级渠系等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7年的主要任务是: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78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8座,扩挖塘坝1552座,整治河沟426条,改造灌区末级渠系6万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纳入《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其中:农水专项补助资金承担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80千瓦、扩挖塘坝770座、整治河沟276条、加固新建小型水闸3座的年度建设任务;其余为整合项目资金承担的任务。

二、资金补助

(一)整合项目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其实施方案、补助标准及分担比例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农水专项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县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的标准落实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配套资金;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从统筹下达的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1%用于工程管护。补助标准为:5万方以上的塘坝达标建设7万元/座、5万方以上的塘坝清淤建设3万元/座,1-5万方的塘坝达标建设4万元/座、1-5万方的塘坝清淤建设2万元/座,0.5-1万方的塘坝达标建设3万元/座、0.5-1万方的塘坝清淤建设1万元/座,0.5 万方以下的塘坝0.5万元/座;控制面积1-10平方公里的一般河沟每条补助6万元、控制面积10-50平方公里的重点河沟每条补助12万元;小型泵站建设补助0.4万元/千瓦,小型闸门建设补助3万元/座。

三、工程建设标准

(一)小型泵站、小型水闸要分别做好单项设计,按照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塘坝、河沟、末级渠系要分类型做好典型设计。

(二)小型泵站改造主要解决主机机组和电气设备老化及配套建筑物等问题,提高泵站的安全运行效率和机电设备完好率,合理布置沟渠和与之相配套的进、出水控制工程。泵房建筑高度、面积、通风等要求均需满足《泵站设计规范》。

(三)塘坝扩挖根据地形地貌合理布局、选址,统筹考虑上游来水情况与下游受益范围,以及水产养殖和生态环境需要确定塘坝容积,扩容后的塘坝应能有效拦截地表径流,挖塘筑坝应满足边坡稳定要求,迎水侧坡比不陡于1:2,塘坝高度、断面、进出水口位置与规格尺寸合理, 为更好的达到塘坝清淤的效果,原则上要求采用清淤专业设备实施。

山区塘坝以达标为主,验收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坝体防渗满足设计要求;2.迎水坡在常水位范围进行硬化处理;3.溢洪道高程、断面满足防洪要求;4.放水涵管径满足灌溉要求,材料需满足压力要求。

塘坝护坡因地制宜选取材料,砼预制块护坡由乡镇统一采购,确定生产厂家,护坡材料规格尺寸、强度、防冻、防滑等均需满足相关规范及要求。

畈区堰塘以清淤为主。5万方以上塘坝清淤扩挖后增加蓄水3000立方米以上,1-5万方塘坝清淤扩挖后增加蓄水2000立方米以上,0.5-1万方塘坝清淤扩挖后增加蓄水1000立方米以上,0.5万方以下塘坝清淤扩挖后增加蓄水500立方米以上,清淤土方堆积在汇水区域以外,鼓励打捆招标并采用泥浆泵结合高压水枪清淤作业。

兼顾群众生活用水的塘坝,要建设亲水平台,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塘边适当辅以绿化和采取生态护坡,并设置警示标志、八小水利民生工程公示牌和标识。

(四)河沟过水断面应满足设计过水流量要求,根据土质类型确定边坡坡度,并注重河沟堤岸的绿化美化。综合治理内容主要是河道清淤、清障、岸边美化,重点治理内容为水流顶冲段、坍塌崩岸段固脚护岸。原则上综合治理长度不少于600米,重点治理长度不少于200米。

(五)末级渠系改造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灌区的斗、农、毛渠等渠系进行疏浚,对建筑物进行恢复完善、新建配套。

四、项目申报

整合项目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其项目申报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农水专项补助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中,县级负责实施的项目,经征求有关乡镇意见后,由县水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确定;乡镇级负责实施的项目,经征求行政村(社区)意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水务、财政部门申报;受益主体承担的项目,由各受益主体经所在行政村(社区)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水利站初步审核、筛选、分类汇总,报县水务、财政部门审定。根据《广德县建立村级项目民主决策评议机制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具体项目和建设主体。

对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各乡镇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主体申报、审核立项,落实责任、先建后补,考核验收”的办法实施,县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监管和服务,激发社会力量、支持自主建设。

申报材料: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具体工程名册、地点、现状、建设内容与规模、资金预算及筹措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建后管护方案等。2.落实管护主体,签订建后管护承诺书。3.申报主体为村、组集体的,须提供组织村民“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材料;申报主体为农民用水者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其他企业和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复印件。4.申报项目的现状照片,点状工程要能反映项目全貌,线状和面状工程选取不少于3个典型位置,能反映近期真实情况,并用GPS定位。5.落实群众义务监督员。

五、资金拨付及验收

(一)整合项目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资金拨付及验收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农水专项资金承担的年度建设任务,在乡镇年度实施方案上报经审查通过后,预拨计划资金的30%作为启动资金;工程完成率达80%后再拨付至50%补助资金;工程完成后,按照乡级自验、县级抽验、上级抽查的程序,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补助资金。

1.乡镇自验。由乡镇组织乡镇水利站等参建单位对专项建设内容进行自验。

2.申请县级抽验。乡镇自验合格后,由乡镇水利站将项目资料整理成册,上报县水务局、财政局,并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各乡镇申请县级验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验收申请报告;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③工程设计图纸预算、决算;④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汇总表、所有权证、使用权证;⑤管护责任书,群众监督评定表;⑥工程建设前后同一视角照片和工程建设过程照片;⑦相关会议记录、实施计划。乡镇要将资金补助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3.县级验收。经乡镇自验合格后,县水务局、财政局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对5万方以上塘坝、重点河沟、泵站工程建设全部核查;万方以上塘坝、一般河沟按任务数50%进行抽查,万方以下达标塘坝按任务数20%进行抽查、万方以下清淤塘坝按任务数10%进行抽查。对完成工程总量少于计划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虚报瞒报的,不予通过,并责令建设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塘坝、河沟等分项工程验收由验收组根据各乡镇自验合格后申报的验收名录按比随机抽取,验收合格率作为奖补资金同比例支付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不纳入本年度奖补范围。

六、工程建后管护

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要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后,要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小型水利工程“权属登记”制度,申领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签订管护责任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工程特点的管理模式。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明晰产权,落实管护组织和管护责任,实行“两证一书”制度。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是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项目法人,建立分级检查督查机制,根据批准的年度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分解工程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每一工程明确专人负责,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亮点和工程效益。各乡镇于11月30日前填报工程名录、方案文本及电子版,并报送至县水务局农水机电所,作为验收及资金补助依据。小型水利改造提升项目应尽早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2018年3月前全面完成工程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