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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663/201910-00242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索引号: 003254663/201910-00242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关于印发《柏垫镇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镇二级机构、镇直各单位:

《柏垫镇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业经镇党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9月8日

 

 

柏垫镇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方向,以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到2019年底,全镇所有村(社区)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6个;新增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村1个;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1个。

二、实施路径

根据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股份合作七大主要路径,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及项目资金扶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重点扶持村(刘福桥村,为中央扶持村)由市财政按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对扶持的薄弱村,在市财政按照每村10万元的标准扶持基础上,镇财政按照1:1标准予以配套。积极争取市财政“劝耕贷”“助农宝”资金池等财政补助,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到村的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及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外,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资金,交由村集体或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村集体领办、创办、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和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式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划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单位:镇财政分局,配合单位:三资办)

(二)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提高“三农”干部队伍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针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内容,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江浙等先发地区开展学习,提升党组织书记推动乡村发展的综合能力。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进一步深化“乡土人才”党支部建设。全面开展“三培双带”工程(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党员带头发展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活动,安排1期举办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创业人才集中学习班。(牵头单位:镇组织人事办)

(三)实行税费优惠。加强税费优惠和奖励帮扶,明确对新落户到村的企业,三年内上缴税费对地方贡献的50%奖励给所在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推广以林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牵头单位:镇税务分局、镇财政分局,配合单位: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四)落实用地政策。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用地项目。利用全市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10%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产生收益归村集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五)突出项目牵动。各级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经营、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鼓励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各类农业园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一村一品”为抓手,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支持对已经建成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由村级集体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经营。支持多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积极整合涉农项目,将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重点向扶持的村倾斜。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牵头单位:镇财政分局、镇农服中心,配合单位:镇水利办)

(六)强化帮扶联动。采取市领导联系、部门结对、镇干部包村三级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明确将联系重点扶持村、扶优村和相对薄弱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四联”工作法和乡镇党委委员担任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要内容和职责,2019年拟达标村至少确定1名党政领导干部村作为联系包保领导,依托党员议事会、村组干部例会等,每季度搜集、协调、解决联系村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向村级组织资助发展建设公益性事业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牵头单位:镇组织人事办)

(七)典型示范带动。开展星级示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评定,对达标晋档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市财政予以资金奖补。建立村班子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可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镇财政承担5%,市财政按1:1进行配套。确定一批综合素质高、有成功发展经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建立“名村书记库”、打造“名村书记工作室”、开设“雁之声—书记论坛”等,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镇组织人事办、镇三资办,配合单位:镇财政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阶段(3月初—4月底)。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推进阶段(5月初—8月底)。按照专项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对薄弱村和重点扶持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发挥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技术等各类资源的叠加效应,引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根据市域产业政策和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村申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从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强化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

(三)实施阶段(8月底-11月底)。选择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的刘福桥村,由中央进行重点扶持;对全镇薄弱村进行梳理分类,由市、镇两级进行项目扶持,年度消除6个薄弱村;对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的张复村,开展市镇扶优计划,完成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目标。指导项目村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镇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着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四)总结阶段(12月初)。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总结,评选示范村,树立示范典型,提炼先进经验,形成在省、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不同类型、具有特色的示范村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抓好档案收集整理,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镇主导推动、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镇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三资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建立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强化运行监管。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加强镇村农经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农经队伍,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三)分类推进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条件和发展阶段,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对薄弱村着重给予资产性扶持,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级集体资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本地区域经济更好融合发展。

(四)强化考核督查。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镇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