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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700/201910-00027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索引号: 003254700/201910-00027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农服中心(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19〕16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5日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决策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规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培训茶叶种植大户4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内容

培训对象。长期稳定从事茶业生产经营,具有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5万元以上,茶叶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

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遴选,县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建设管理、涉农政策法规、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农业创业指导、“互联网+”农业、农民手机应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茶叶种植、茶园生产管理、包装与贮藏等。

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15天,根据生产周期分段进行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考核颁证。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认定管理。按照《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培训合格的学员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通过的予以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政策扶持。按照《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办法》,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相关政策扶持。实行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服务。

四、培训组织管理

遴选培训对象。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2017、2018年已参加新型职业农民的,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参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按照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分阶段培训等要求,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培训机构根据分专业培训方案,制定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主要反映教学目标、培训对象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日程(含具体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材教师、考核颁证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注重条件建设。选聘熟悉“三农”情况、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强的教师开展教学和跟踪服务。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的省级专家。规范教材选用,优先从农业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

严格班级管理。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市、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市、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强化信息化手段利用。培训机构要将“云上智农”APP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按要求及时将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等录入相关信息平台,并组织学员进行网上评价,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做好验收总结。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奖补或将已拨付项目资金追回。做好项目总结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

五、培训资金管理

培训财政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培训资金管理按照《广德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农政〔2016〕15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