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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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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145/201911-0063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索引号: 003254145/201911-0063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06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野生扬子鳄的栖息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完善扬子鳄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第一。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系统完整、产权清晰、监管有效的扬子鳄保护区管理格局。
      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处置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保护区存在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参与、社区共管。以解决群众、媒体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发挥保护区内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扬子鳄保护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新型保护模式。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存在问题为重点,彻底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构建较完善的保护区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机制,使保护区管理更加规范,监管手段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破坏扬子鳄保护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野生扬子鳄得到有效保护,野外种群数量稳步攀升。
      四、保护措施
      1、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
      按照《广德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保护区作为广德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确定了县级林长,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保护区内扬子鳄的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监督下一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问效追责。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管理责任制,辖区党政领导负领导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扬子鳄保护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林长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对问题严重和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
      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完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县直有关单位、行政村参加,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建立广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林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监管,将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及林业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乡镇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负责该区域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及林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及监管工作。
      3、健全教育宣传保障机制
      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把生态环保教育和扬子鳄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教育以及党政机关干部学习计划,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利用媒体广泛持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扬子鳄保护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向村民做好宣传沟通,积极化解人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偿、公益林补偿等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扬子鳄保护区保护和生态修复。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尝试通过反租、置换、赎买等方式,逐步将扬子鳄保护区内农户承包经营的山场、农田,池塘等资源使用权收归国有。
      5、严格项目准入、按照程序规范
      严格扬子鳄保护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建设项目选址(线)尽可能避让保护区,严禁在扬子鳄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的,应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意见。建设前要开展不可避免性论证,并严格执行相应审批制度,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6、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制定完善扬子鳄保护区日常监管方案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执法科技装备水平,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对保护区进行无盲点巡护监管,实现巡查日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县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是本辖区内扬子鳄保护工作的行业执法监管单位,负责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加强对扬子鳄保护区的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管处置;农业、水务、国土、交通、规

划等部门分别负责依法查处、清理未经批准在扬子鳄保护区建立的违法设施。

      7、强化协作共管机制,实现社区共管
      加强与扬子鳄保护区广德县保护管理站协作共管,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共同建立保护制度,共同做好日常保护工作,建立行政村(社区)参与扬子鳄保护工作机制,制定扬子鳄保护村民公约,组织保护区周边行政村(社区)热爱保护事业、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村民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
      8、强化扬子鳄栖息地保护
      严格执行保护区政策法规,严禁在保护区内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对水库、塘坝、农田等扬子鳄重要栖息地进行标准化改造,在扬子鳄保护区有计划投放饵料。鼓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原住民实施生态搬迁,控制保护区实验区村庄扩展,限制新增生产生活设施。积极引导保护区及附近原住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人为干扰。组织技术人员指导扬子鳄保护区农户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9、加强保护区内部设施的建设
      逐步完善保护区内视频监控设备的建设,特别在核心区扬子鳄栖息地;加大核心区界桩埋设的密度;逐步将保护区建设成为半封闭的场所,限制人员进出。
 
      意见反馈途径
      如您对《征求意见稿》有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4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肖志平
      联系电话:0563-6989330
      联系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3号(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箱:649277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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