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583/201910-00207 | 组配分类: | 改水改厕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索引号: | 003254583/201910-00207 |
组配分类: | 改水改厕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广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广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8〕26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18〕2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村民主体,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实现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加快发展。
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完成自然村1.65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二)开展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
(三)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四)提升村容村貌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突出群众参与,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村民投工投劳,依靠群众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庄建设规划基本要求、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行改善人居环境。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鼓励讲卫生、树新风。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五、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县乡(镇)两级为主、市级补助、争取中央和省支持的政府投入体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改厕等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工作,政府补助资金要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金融办,各乡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PSL等方式,推动我县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乡镇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安居工程、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我县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努力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资渠道。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依托我县发展优势,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建立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开展设计下乡活动。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人社局)
六、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在全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合理编制本乡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等内容,于2018年10月底前报县住建委、新农办、环保局、发改委等部门备核。县住建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我县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资金安排、工作推进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工作要求。承担任务的相关县直单位要细化并出台部门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建立整治项目库。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谋划一批重点项目,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项目包,科学安排整治任务、实施时限和投资规模,构建从政策出台到项目落地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三)开展先进示范。各乡镇要在总结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推广苏浙地区及我省确定的泗县、来安县两个示范县在环境整治技术、方法、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各乡镇可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管护水平。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安排好年度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并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稳步健康推进。(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推动、政策保障和督导考核。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各责,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县级相关单位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强化考核验收督导。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境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县政府对各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新农办、县环保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考核办)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改厕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导则,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文件。(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新农办,各乡镇)
(四)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各乡镇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新农办、县卫计委,各乡镇)
附件:1.重点任务分解表
2.农村自然村厕所改造三年任务分解表
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任务分解表
4.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管理三年任务分解表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任务村庄比例年度目标分解表
附件1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完成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县城管局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 |
每年完成4000户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 |
县住建委 |
县卫计委、财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3 |
农村公共厕所改造 |
卫计委 |
县旅游局、新农办、财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4 |
鼓励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
县农委 |
县环保局、住建委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5 |
每年完成3个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县住建委 |
县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6 |
每年完成15个左右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 |
县住建委、新农办 |
县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7 |
以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 |
县水务局 |
县环保局、农委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8 |
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
县环保局 |
县水务局、农委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9 |
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0 |
整治村庄公共空间 |
县新农办 |
县规划局、妇联会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1 |
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
县规划局、住建委 |
2020年12月31日前 |
|
12 |
推进村庄绿化 |
县林业局 |
县新农办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3 |
推动村庄公共照明 |
县新农办 |
县规划局、 旅游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4 |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
县卫计委 |
县文明办、住建委、环保局、农委、城管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5 |
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
县规划局 |
县国土资源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6 |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
县规划局 |
县国土资源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7 |
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
县住建委、规划局、旅游局 |
县文广新局、财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8 |
将村庄规划基本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
县规划局、新农办 |
县国土资源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9 |
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
县新农办、住建委 |
县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 |
建立城乡垃圾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 |
县新农办、住建委、城管局 |
县环保局、 农委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21 |
加大政府投入、资金筹措和整合 |
县财政局 |
县发改委、金融办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2 |
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 |
县物价局、财政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23 |
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
县物价局、财政局 |
县新农办、住建委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4 |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整治项目 |
县公管局 |
县住建委、环保局、农委、林业厅、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5 |
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 |
县住建委、规划局 |
县人社局 |
持续推进 |
26 |
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
县发改委、县公管局 |
2018年12月31日前 |
注:牵头单位两个及以上的,以排序在前的单位为主。
附件2
农村自然村厕所改造三年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序号 |
乡镇 |
2018年计划改厕户数 |
2019年计划 改厕户数 |
2020年计划 改厕户数 |
1 |
桃州镇 |
500 |
500 |
500 |
2 |
新杭镇 |
500 |
500 |
500 |
3 |
邱村镇 |
480 |
480 |
480 |
4 |
誓节镇 |
480 |
480 |
480 |
5 |
柏垫镇 |
435 |
435 |
435 |
6 |
杨滩镇 |
435 |
435 |
435 |
7 |
四合乡 |
380 |
380 |
380 |
8 |
卢村乡 |
380 |
380 |
380 |
9 |
东亭乡 |
380 |
380 |
380 |
10 |
太极洞风景区管委会 |
30 |
30 |
30 |
小计 |
4000 |
4000 |
4000 |
|
合计 |
12000 |
附件3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序号 |
项目建设地点 |
年度计划 |
||
乡镇 |
2018年计划 |
2019年计划 |
2020年计划 |
|
1 |
桃州镇 |
0 |
0 |
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
2 |
新杭镇 |
1 |
0 |
|
3 |
邱村镇 |
1 |
0 |
|
4 |
誓节镇 |
0 |
1 |
|
5 |
柏垫镇 |
0 |
1 |
|
6 |
杨滩镇 |
0 |
1 |
|
7 |
四合乡 |
1 |
0 |
|
8 |
卢村乡 |
1 |
0 |
|
9 |
东亭乡 |
0 |
1 |
|
小计 |
4 |
4 |
||
合计 |
8 |
附件4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管理
三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
1 |
桃州镇 |
100 |
55 |
65 |
100 |
2 |
新杭镇 |
100 |
55 |
65 |
100 |
3 |
邱村镇 |
100 |
55 |
65 |
100 |
4 |
誓节镇 |
100 |
55 |
65 |
100 |
5 |
柏垫镇 |
100 |
55 |
65 |
100 |
6 |
杨滩镇 |
100 |
55 |
65 |
100 |
7 |
四合乡 |
100 |
55 |
65 |
100 |
8 |
卢村乡 |
100 |
55 |
65 |
100 |
9 |
东亭乡 |
100 |
55 |
65 |
100 |
附件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任务村庄比例
年度目标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村庄整治任务完成比例(%)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1 |
桃州镇 |
40 |
75 |
100 |
2 |
新杭镇 |
40 |
75 |
100 |
3 |
邱村镇 |
40 |
75 |
100 |
4 |
誓节镇 |
40 |
75 |
100 |
5 |
柏垫镇 |
40 |
75 |
100 |
6 |
杨滩镇 |
40 |
75 |
100 |
7 |
四合乡 |
40 |
75 |
100 |
8 |
卢村乡 |
40 |
75 |
100 |
9 |
东亭乡 |
40 |
75 |
100 |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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