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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汇总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89,电话:0563-6022473-4533 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德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配合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工作,围绕2020年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目录体系,提升政策文字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关切的堵点、痛点问题。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50条。其中,公布各类政策法规、部门文件3条,公布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10条,公布全年公安局重点工作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14条,公布全年财政类信息8条,发布预警信息、应急预案、应对情况6条。公开行政权力利类信息76条,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2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9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3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0条。(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依据广德市印发的《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2次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高质量高标准。2020年我局政府网站共发布了信息293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110901人次;“广德公安在线”(新浪微博)发布信息6300条,网民关注量累计达到7568“广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0条,网民关注量累计达15380;“广德公安”(官方抖音)发布短视频80余条,网民关注量累计达20000

(四)平台建设。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战场,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核心。广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网站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设置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目录。加强“两微”建设,建立与市融媒体中心政务新闻和政务信息及时互传机制,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广德公安在线”(新浪微博)、“广德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展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研究市政府下发的《广德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广德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内容,将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广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部署督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拟定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完成。针对市政府公开办季度测评反馈结果,及时梳理问题,积极参加政府集中现场整改会。全年共组织巡查3次,召开培训会2次,参加现场整改会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66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3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增237

780

行政强制

28

9

9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广德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用权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2021年,广德市公安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招考(聘)及录(聘)用、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明确信息编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制度,确保基础信息公开高标准高质量。

(二)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进一步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丰富图片、视频等解读形式,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三)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每项行政权力确定相关警种部门具体负责人按时提供信息,保证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按时、按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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