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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3-04-20

《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公示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2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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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公示

根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现将《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617日至716,30天。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新时期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开发区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开发区与镇区之间的产城融合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编制《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镇政府打造“工业强镇”和建设“产城一体”的目标和要求,以企业增效、财政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产城融合为理念,抢抓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强做大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开发区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皖东南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较高、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综合实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

5、《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2004年);

7、《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2014年);

8、《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4年);

9、《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0、《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皖政[2011]64号);

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12110号);

1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

13、《新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4、《新杭镇总体规划(2007-2020)》

15、《新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规及规划。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五条            用地规模与范围

规划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以现状建成区为基础向西和向南拓展,东至广宜公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经一路,北至流牛路、经五路和纬五路为界,规划用地规模1.98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产城融合发展原则

2、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原则

3、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4、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第七条            功能定位

新杭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皖东南区域重要的工业组团和物流园区,以发展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及新型材料产业为主,同时兼具发展相关配套产业的、功能完备的综合经济开发区。

 

第八条            开发区类型

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是位于新杭镇区南侧的产业主导型开发区。参考《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中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的相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九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逐步培育壮大机械制造、新型材料、金属加工和仓储物流四大产业基地,使新杭经济开发区成为集工贸、物流于一体的产业主导型经济开发区,成为广德县、宣城市及安徽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2、经济目标

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努力把新杭经济开发区建设成经济创优争先的主脊梁、经济率先崛起的战略支撑点、富有活力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以新杭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强化新杭区域统筹发展,实施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新杭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计划如下:2020年,力争工业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工业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财政收入达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80%

3、节能减排目标

2020年,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4年下降25%,工业污水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100% SO2含量下降15%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开发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控制,在工业污染源做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力争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

5、社会发展目标

2020年,逐步完善开发区图书馆、文化广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三网覆盖整个开发区,发展开发区全民健身运动,兴建全民健身和休闲锻炼场所,完善开发区职业培训体系,使开发区成为技术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十条            发展策略

1、基础设施先行

2、重大项目带动

3、支柱产业引领

4、产业链条延伸

第二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产业发展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整合产业链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专业化的中小配套企业集群。

第十二条  产业发展原则

1、创新主导原则

2、人才战略原则

3、集约发展原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

5、优化提升原则

6、集群发展原则

7、绿色发展原则

第十三条  主导产业选择

以机械制造、金属加工和新型材料为主导产业

第十四条  产业发展策略

1、高新技术产业策略

2、产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3、创新提升竞争力策略

第十五条  产业发展措施

1、科学规划布局,促进开发区有序开发

2、大力招商引资,促进开发区产业集群

3、加大融资力度,保障开发区项目建设

4、健全管理体制,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

第十六条  主导产业发展路径

1)金属加工业:围绕做大做强铜材特钢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引进、改造、提升",积极开展铜材精深加工项目和特种钢材项目招商,拉长产业链条,培育铜产业“块状经济”。

2)机械制造业:通过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培育发展核心龙头企业,加快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步伐,主要方向是吸引国际、国内各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机械加工生产企业及其科研中心。

3)新型材料产业:产业延伸方向包括竹集成材,力争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竹子集成材、新产品;延伸竹工艺品和高新技术产品,通过外引内联,重点发展竹叶黄酮、竹叶抗氧化物、竹汁新产品,积极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纳米竹炭纤维。

第三章  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七条  空间结构

规划新杭经济开发区形成了“一心、两轴、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以北部的居住生活和商业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的开发区配套服务中心;

“两轴”:以广宜公路和经五路为主形成的贯通开发区南北的发展轴线,构成了开发区布局和延伸的基本形态。

四区:形成的四大功能板块分别为:经五路西侧的工业产业片区、广宜路和经五路之间的工业产业片区、北部的配套服务片区和流牛路北部的仓储物流片区。

第十八条  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主要以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为主,并安排一定数量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加强开发区与镇区的联系,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同时解决拆迁安置和保障房建设的需要,结合周边镇区功能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第十九条  用地布局规划

新杭经济开发区内用地主要包括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用地规模198.9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用地规模119.2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的59.81%;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规模25.59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的12.86%。符合《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关于产业主导型开发区建设用地构成比例要求。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总面积108.51公顷,规划分为三个片区布置,其中经五路以西、东向大道以北的片区,积极发展金属加工产业,规划用地面积约39.04公顷;经五路以东、东向大道以北片区,依托现状企业,着力打造富含特色的新型材料产业区,规划面积36.19公顷;东向大道以南片区,积极发展机械制造产业,规划面积33.28公顷。

2、仓储物流用地

开发区东部依靠广宜公路(省道215)和流牛路的交通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仓储物流。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10.69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的5.37%

3、居住用地

新杭开发区现状无居住用地、无村庄需要拆迁安置,因此,本次规划主要考虑园区就业人员配套居住用地。

按照职工密度法测算开发区就业岗位数,规划取工业用地70/公顷,因此,新杭开发区可容纳就业人数约7600人,按照人均居住用地25平方米/人测算,则需要配套居住用地19公顷。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9.98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的10.04%

4、公共设施用地

新杭开发区的公共服务功能主要依托广宜路和纬四路、纬五路围合区域,建设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布置商业金融、专业市场等设施。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5.61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的2.82%

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沿水系和主要道路布局公园绿地,塑造指状渗透、绿网交织的绿地系统,园区北部纬六路和经四路交叉口规划一处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0.75公顷。规划沿高压线和过境路两侧布局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26.87公顷。规划在园区北部公园南侧新建一处广场,以提升园区的形象。规划广场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第二十条  主导产业布局规划

1、主导产业布局原则

1)统筹安排原则

2)战略调整原则

3)完善综合原则

4)突出重点原则

5)集约利用原则

6)有效调控原则

2、主导产业布局指引

结合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新杭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金属加工、新型材料、机械制造和现代物流等产业。

1)金属加工产业

区域范围:流牛路以南、东向大道以北、经一路以东、经五路以西区域。

分区功能:以金属深加工为主导的功能片区。

2)新型材料产业

区域范围:经五路以东、东向大道以北、流牛路以南、广宜路以西区域。

分区功能:以新型材料为主导的功能片区。

3)机械制造产业

区域范围:纬七路以北、东向大道以南的区域。

分区功能:以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等机械制造为主导的功能片区。

4)现代物流产业

区域范围:流牛路以北、高压廊道以南的区域。

分区功能:以现代物流功能为主导的功能片区。

 

第四章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

第二十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区的要求,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产业结构与布局,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安排,促进新杭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十二条      规划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2、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3、“四个优先”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划目标

建成省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开发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至规划期末,开发区节约建设用地面积25%以上,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达到1.2以上,亩均投资强度提高50%以上,亩均税收增加50%以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提高30%以上,文教卫体等其它用地容积率提高20%以上。新增亿元GDP所需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增加土地复合利用比例,加强核心地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杜绝浪费和破坏土地资源现象。

第二十四条      发展策略

1、加设供地门槛,指标双向控制

2、土地节流,混合使用,立体开发

3、交通引导开发区建设

4、建立集约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模式

5、建立集约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模式

6、建设“四节一环保”的节约型住宅区

第二十五条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

1、工业用地

1)合理布局

根据开发区规划,完善空间布局及产业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蔓延,释放开发区“发展空间”;打破现有管理界限,整合周边开发区资源,引导合作开发;挖潜现有的工业用地,优先开发空闲、闲置、废弃和低效利用土地,以“集约”促进“节约”,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集群发展的开发区体系。挖潜现有工业用地潜力,提高入园企业门槛,提高投资强度,完善基础设施,在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建设强度、环保节能等主要指标方面,采取预示制度,纳入工业用地出让条件。

2)严格审批

完善用地指标项目管理制。集中开发区用地指标,实行土地供应量与投资总额挂钩,统一规划、逐一分配、分期供地。严格工业用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以规划设计条件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出让合同约束投资强度、税收额度、就业岗位、建设进度等。对于单宗投资强度少于5000万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由开发区统一建设标准化厂房。

3)加强管理

转变开发区用地理念,发挥人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分片区、按项目,对建设时序、投资强度、单位产出及税收、就业等定期评价和考核,进一步强化“双向约束”机制,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开发区管理新机制。

4)精细建设

项目设计、建设和验收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要求。在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功能,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支撑水平。

2、居住区建设

居住区按照生态集约、紧凑开发的形式进行布置。开发区居住社区布置与镇区相邻,同时按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住宅建筑均采取高层建设模式,提高容积率,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地率,在保证人居环境的同时,节约集约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2.0

3、社区中心建设

各区社区管理采用社区中心模式。将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园、市政、商业、社会福利、社区管理等公用设施综合一体化布置。

4、公共建筑立体开发

结合公交站点布置高密度、高容积率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地下层相互连通,布置配套商业服务和停车场等,形成完善的商业系统和交通系统,在提升城市公共节点活力和服务功能的同时,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5、城市道路广场及绿地地下空间开发

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地下空间,开发多元化的交通、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市政、人防等公用设施。在保证城市开敞空间和人居环境的同时,达到美化环境、改善交通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多重效果。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六条      规划目标

1、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通畅快捷的道路网络。

2、路网建设强化经济开发区与镇区的联系,充分实现产城一体。

3、建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的客运交通系统。

4、建成现代化高效率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第二十七条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新杭开发区积极利用省道S215公路(广宜路)连接开发区与广德县城、江苏宜兴对外联系,是开发区对外联系的一条主要道路。

第二十八条      开发区道路系统规划

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形成“三横二纵”的主干道路系统。

“三横”:流牛路、东向大道、纬七路

“二纵”:广宜路和广安路。

根据新杭镇总体规划以及现状路网,路网结构采用方格网状的路网构架。开发区内路形成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三个等级的道路结构。规划主干路有广宜路、广安路、流牛路、东向大道和纬七路;规划次干路有经五路和永兴路。

主干路主要是城市道路经过开发区的部分,起到交通联系和塑造开发区景观特色的作用,红线宽度为2430米;

次干路与主干道相间设置,起到工业园各地块间的联系和分割作用,红线道路宽度为20-24米;

支路是开发区内部服务的道路,是联系次干路和居民区、开发区、商业区、公用设施用地和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的纽带,对不同性质的地块提供了良好的可达性,红线宽度1524米。

第六章  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第二十九条      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2)生态优先原则

3)均衡布局原则

4)因地制宜原则

2、规划布局结构

开发区绿地系统强化生态、游憩、景观三大功能的有机结合,规划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

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形成 “一心、一带、多廊”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心:以园区北部公共绿地和广场为主的绿心。

一带:指流洞河支流沿线绿化景观带。

三廊:指广宜路、流牛路和东向大道三条主干道的生态防护廊道。

3、绿地系统规划

1)公园绿地

开发区北部规划一处社区公园,位于纬六路和经四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文化、美化等作用的绿地。

滨河带状公园绿地对美化环境,改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根据河流水系规划带状公园,在其他重要节点区域的小块空地布置块状公园绿地。

社区公园主要结合开发区居住用地,服务于居住小区,结合地形和水体,种植小乔木、花灌木和花草,其间再配以小径、坐凳、休闲娱乐、报廊等小品。一方面起到良好的绿化效果,改善城市景观、环境质量和城市的生态环境;同时能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社会交往、游憩散步场所。

2)防护绿地

无污染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控制10米以上的绿化隔离带。

开发区内部的500KV220KV110KV的高压线的防护绿地均按照《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规定的高压廊道宽度设置绿化隔离带。

9-2  规划高压廊道宽度一览表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 KV

60-75M

220 KV

30-45M

110 KV

15-25M

第三十条  景观风貌规划

1、规划目标

1)创造最佳的人居环境,重视景观空间的生活气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居民工作、生活需要。

2)营造不同层次的景观空间,体现空间的区域性、场所感,增加空间的可识别性。

3)塑造具有新杭特色的城市自然和人文景观,充分展示新杭特色产业文化。

2、景观风貌系统

1)景观节点

在开发区商业和居住区配套中心建设小型活动广场,打造公共绿地等自然景观节点,提供交往空间与游憩场地。

2)景观轴线

规划构筑流洞等滨水景观带及沿广宜公路和流牛路等城市道路景观轴线,贯通新杭开发区全域,丰富开发区内部景观

3)特色风貌区

现代产业风貌区——区内设有现代化的厂房、生态厂区和工业园,营造特色的现代工业园区形象,突出环境建设重点,展现环境建设重点,展现工业文化。吸收当地历史文化特征,创造出既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又具有现代气息的工业区景观风貌。

现代物流风貌区——充分利用开发区现代物流空间设计,一方面提高开发区整体环境空间艺术品质,同时体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性质特征,建筑形式与空间环境要力求展现现代化工业科学技术的品质和文明环境的意识。

现代居住风貌区——通过现代居住风貌区塑造鲜明的开发区形象特色,即生态型居住社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提高文化品位。

第三十一条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1、规划目标

在新杭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收、蓄渗和缓释作用,使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建设成为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能力的海绵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2、建设途径措施

1)低影响开发;

2)雨水滞蓄系统;

3)雨水贮存系统;

4)雨水回用系统;

5)道路透水铺装。

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预测新杭经济开发区总用水量为1.4万吨/天。

2、水源规划

新杭开发区水源主要来自规划区北部三五水库,由广安路西侧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经环保局检验合格,符合饮用水标准。

新杭经济开发区给水主管接广安路西侧市政给水主管。

3、管网规划

开发区内给水主管布置成环状布置,主干管给水为DN400DN600 ,次管DN200DN300。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给水管敷设在规划道路下,管顶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

给水管网管材,建议采用PE给水管或球墨铸铁管,过桥给水管则推荐采用螺旋缝焊接钢管。

4、消防用水

根据不同火灾灭火用水量统计分析及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区内同一时内的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35L/S;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采用地上式标准型消火栓;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最不利点市政给水网的水压不小于0.1MPa;重要的公共设施、企业、仓库、综合居住区建造的有观赏价值的水池(喷泉),人工河塘等人工水源应提供消防车停靠吸水的场地。

第三十三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开发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雨水工程

根据自然地形特点,“分区收集、就近排放”。

保留规划区内支河,沿经五路东侧整治沟渠作为排水明渠。规划区域内雨水经雨水口、雨水管收集后,汇集至支河排水明渠等地表水体,排入规划区外河流主体。

3、污水工程

1)污水量预测

依据该区供水总量,按照给水与污水的折算系数0.8,得出该区污水量1.12m3/d

2)污水处理厂规划

园区污水收集后沿经五路汇至流洞集镇南侧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就近排入水体。

3)管网规划

污水管材选用双壁波纹管(重力流段),管道接口采用“U”型断面和焊接接口;管道基础根据管道不同的埋设深度,采用对应的砂石基础。污水管起始管段覆土深度不小于1.2米。污水管径为DN300-DN500

第三十四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开发区范围内的总用电负荷为0.36万千瓦左右。

2、变电站规划

新杭开发区内现有一座220KV桃州变电站,位于经五路与永安二路交口,开发区已经引入一条专用供电线路,内部形成供电环路,满足工业区的需要,确保用点安全性。

3、高压走廊规划

保留220千伏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3040米;规划110千伏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1525米;规划35千伏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1520米。

第三十五条      通信工程规划

1、邮政规划

以保障普遍服务为着力点,以人口密度和发展需要为依据,按8001200m的服务半径合理布置邮政局所,加强电信局所建设,完善和提升邮政服务设施。结合物流发展需要,积极调整邮政业务结构,大力发展快递服务。

2、电信规划

规划为适应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积极采用光缆传输、无线接入、微波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移动网络覆盖率。开发区各通信线路及广播、有线电视线路统一规划,同路由分管敷设。

3、有线电视规划

采用HFC 双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主干系统采用光缆,光纤结点到居住区,网络线路采用电缆管道与通信管道统一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有线电视分中心建设,促进“三网”融合,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

4、综合通信管道规划

推动综合通信管道逐步向光纤化、管道化方向发展。管道建设与道路施工同期建设,满足传统电信业务、光纤中继、有线电视、移动通信、数据通信、交通监控等多种信息传输需求。

第三十六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

规划保留现状开发区西广安路与东向大道交口西北侧的宣然天然气门站。考虑到燃气管线敷设成本及新杭燃气实际发展需求,规划期内燃气主要供应新杭镇和新杭经济开发区。

2、输配系统规划

开发区输配系统为:天然气在门站内除尘、储存、调压、计量、加臭后输往镇区供气主管网,在分输至各用气点,经用户调压器或区域调压站后供给各用户。

中压管网采用环、枝状结合方式布置,以提高供气的可靠性,低压管网在居民用户集中的区域尽可能布置成环状,在居住区密度不大的情况下,布置成枝状。按供气半径为 0.5—1km 设立调压站,中低压调压站布局遵循尽量位于负荷中心。

燃气管道布置在道路的西侧、北侧。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燃气管道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深度应严格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中的要求执行。覆土深度一般按1.2米考虑。

第三十七条      供热工程规划

积极发展集中供热系统,加快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利用,建立有效的新能源发展机制,优先保证工业项目的用气需要。

以发展工业用户为主,适度发展居民和公建用户,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建设,以满足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新杭经济开发区接入新杭镇区集中供热系统,在经五路、流牛路和东向大道上敷设供热干管,为开发区提供供热服务。

第三十八条      环卫工程规划

1、环境卫生目标

建立并完善密闭化、无污染的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开发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实现废弃物处置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完善环卫设施配备,近期环卫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远期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现代化。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到达90%,远期达到100%

垃圾清运机械化率达80%,逐步建立机械化、密闭化、无污染的垃圾收运体系。

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达到40%,远期达到80%以上,其中主干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特种垃圾和工业有毒废弃物实行单独处理,无害化处理近期达到100%。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的收集逐步实行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

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收集站设置原则是:居民住宅规模在700户以下设置垃圾收集站1个,7002000户设置2个,2000户以上按每增加1000户增设1个。商业区根据面积大小,在商场附近隐蔽地点设置。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人行道边,按照部颁标准,设置间距商业街道50100米,主、次干道100200米,支路200400米。

3、公共厕所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按区域道路人流量确定间距,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米设置一座,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应根据人口流量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其建筑面积指标规定如下:

1)居住小区:6-10平方米/千人;

2)车站、体育场(馆):15-25平方米/千人;

3)文化娱乐场、街道:2-4平方米/千人;

4)商业大街、购物中心:10-20平方米/千人;

5)开发区内,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或按服务半径700-1000米设置一座,建筑面积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

4、环卫机构和工作场所

对现有的各类基地应予以保留,有条件的可进行改造扩建,加强各级环卫机构的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

环卫清扫保洁工人休息场所,按作业区内每0.81.2万城市人口设置一座,环卫清扫、保洁工人平均占有建筑面积34平方米/人,每处用地面积2030平方米/座。每处占地面积一般不小于60平方米,一般与公厕、垃圾收集站等环卫设施合建。

5、垃圾转运站

由于新杭开发区距离镇区和流洞集镇较近,规划开区内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新杭镇区垃圾中转站,统一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

开发区内医疗废弃物,须经专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广德县医疗废弃物处置系统统一处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防灾规划

1、公共安全

1)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开发区综合安全防灾指挥机构,逐步实现与新杭镇的公共安全应急联动。

2)规划措施

①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确定安全防灾单元,各单元之间以园区主干路及绿化带分隔。

②安全疏散道路系统应由疏散干道和疏散次干道组成。每个安全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上应至少保证两条安全疏散通道。

③布局足够的疏散避难空间。利用安全防灾分区内的公园、绿地、停车场和广场作为避难人口的疏散场地,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确的标志。

④结合区域专项规划,按层次和分区配备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工程和物资储备设施等。

⑤生命线工程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医疗、卫生及消防等主要系统,重要设施明确纳入新杭镇公共安全体系,充分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需要,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2、消防工程

消防站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距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小于50米;距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装置、油罐区等处不得小于200米。

规划建设新杭开发区消防站,位于永安一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西南侧,担负起开发区的消防任务。

3、抗震工程

1)抗震设防标准

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

2)避震疏散规划

结合公园、防护绿地、街头绿地、学校、广场、停车场、工厂院落等空旷场地设置固定避难场所,若干个临时避难场所。

规划避震疏散通道:规划主干道为一级避震疏散道路,次干道为二级避震疏散道路,支路为三级避震疏散道路。

4、防洪排涝工程

1)规划目标

规划期末建成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并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防洪排涝体系,提高洪水调控和安全保障能力。主要防洪工程实施后,能显著提高防洪能力,确保规划范围内在设计洪水位以下不出险,做到挡得住,排得出,遇到超标洪水有对策。

2)防洪工程规划

①防洪标准:开发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②防洪堤建设:加强流洞河等河道两侧的防洪堤建设。

2)排涝工程规划

①排涝标准:开发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②排涝泵站建设:开发区内流洞河流支流岸边,设排涝泵站。根据暴雨特征、地形特征和水体蓄洪能力确定排涝泵站的规模。

5、地质灾害防治

1)严禁开发区内集中过量开采中深层地下水,中深层地下水开采宜采取控制措施,并加强对区域地下水的动态监测;

2)建(构)筑物结构上应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防止地面沉降造成建筑物的变形破坏,尤其对工业厂房、仓储建筑及物流交易市场等大跨度的工程建筑,更应注意防范差异性沉降,以免对建筑物构成较大的危害。

3)建筑物设计时应考虑地面沉降因素。

4)开发区建设时,如进行深基坑开挖,需对边坡及时采取支护措施或放缓边坡角,以确保施工安全,尤其对浅表部全新世的松散粉土、粉质粘土,更需特别注意防范。

第八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第四十条  规划原则

1、近远结合

2、平战结合

3、上下结合

4、综合利用

5、以人为本

第四十一条      规划目标

1、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实现开发区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建立由地下商业开发、地下人防设施建设、地下市政设施建设等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2、通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来促进人防工程体系及综合防灾空间体系的建设,平战结合利用,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第四十二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新杭经济开发区可利用的地下空间资源主要为公园绿地、广场、园区道路地下空间。

结合城镇建设,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可开发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商业设施、地下综合体、地下仓储设施等。

开发区地下空间开发总体布局与城市总体发展方向相一致,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沿城镇发展轴线分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采用多点分散的模式,主要集中在城镇公共活动聚集、公共建筑的开发强度高、建设强度大的地区及规划的各类商业区与近期建设的重要地区等。

经济开发区提倡进行积极的地下空间开发,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开发区功能的完善和各功能区的融合。建设地下停车设施,释放地上空间,提供更好的地面空间景观环境。提倡地下市政设施的统一建设,实现管线集约化。

第四十三条      建设方针

1、空间管制引导

1)道路下及沿线空间资源:拟选址地下道路、综合管廊及沿线地带地下空间资源应予以严控。

2)开发区公共绿地、广场下,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地下空间资源,应严控地下空间开发功能、规模及形式,尤其需注重公益性地下空间功能设施的开发利用。

3)重要片区地下空间资源应统筹规划、一体化开发。重要改造区及新建地区、重要的公共中心、交通中心,严控地下空间开发的分期衔接,杜绝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独立开发。

2、功能设施引导

1)地下交通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交通枢纽、商业商务中心地区的交通组织立体化和部分地下化、静态停车设施的地下化、商业文化设施的部分地下化。

2)地下市政公用设施:逐步实现市政管线管廊化;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远期适度进行大型市政基础场站设施、环卫设施及物流运输等设施进行地下化建设

3)地下防空防灾设施: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地下公共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求,战时作为公共人员掩蔽工程;地下公共空间开发建设兼顾镇区防灾要求,灾时作为开发区应急避难场所。

4)地下能源环保设施系统:引导雨水蓄存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地下化建设;引导太阳能及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地下空间开发及建设低碳化发展。

第四十四条      各类地下设施规划

1、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一般结合商业性开发项目建设,或者结合新建的居住区、广场、公共绿地等建设,以缓解由于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而造成的停车位不足问题。结合人防规划,要求占地面积6公顷或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少于配建人防工程总面积的50%比例建设成集中式人防掩蔽工程,平时作为车库使用。

2、地下过街通道

在人流密集,人车矛盾突出,交通状况复杂的地区,规划建设地下过街通道。

3、地下商业设施及综合体

可在开发区商业中心规划建设地下商业街(区),可以是集商业、停车、仓储为一体的多层地下综合体。

4、地下管线走廊

开发区地下管廊可以提高设施配套水平,选择性的在局部地段建设若干地下管廊作为试点。

第九章  四线管制规划

为了更加有效地落实开发区土地区划政策,规范开发区用地规划管理,规划对开发区实施“四线”控制,即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具体管理要求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蓝线空间管制规划

1、蓝线控制范围

开发区的蓝线管制范围包括流洞河及其支流等河流水系。

2、蓝线管控要求

1)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对确需占用河道建设的,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

2)城市蓝线内应禁止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原则上不得改变颍凤河和友谊沟等现有水域形态,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设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筑(构筑)物。

3)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4)沿流洞河河道两侧的建筑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必须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定外,不得小于20米,其他河流水系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第四十六条      绿线空间管制规划

1、绿线控制范围

新杭开发区绿线范围包括城市主干道两侧、河流沿岸以及开发区各类公园的绿化控制范围;重大基础设施廊道、工业用地与生活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带控制范围。

广宜公路、流牛路和东向大道是开发区快速路和主干路,两侧设置10-15米宽绿带。城市主干路两侧控制绿带宽度为1020米,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2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沿流洞河两岸在开发区河段设置10-15米防护绿带,以防护性、景观性为主。

2、绿线管控要求

1)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2)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4)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      黄线空间管制规划

1、黄线控制范围

黄线划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站、燃气调压站、高压走廊、避震疏散场地等。

2、黄线管控要求

1)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服从城市黄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黄线管理、对违反城市黄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3)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4)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八条      紫线空间管制规划

开发区范围内尚无已发掘的历史文物古迹,对该部分空间管制内容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九条      环境质量控制依据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目标

1、空气:遵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开发区基本建成后,其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

2、水质:以水环境保护为重点,遵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建成后全部水体达到IV类水环境质量标准。

3、噪声:遵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交通干线沿线噪声控制在70DBA)以下。

4、固体废物:遵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排放,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使其不污染环境,达到环境保护目标。

第五十一条      环境保护原则

1、坚持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环境保护的针对性,规划措施的可实施性。

2、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促进经济与环境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3、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抓住主要环境问题,突出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

4、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使环保措施成为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和指导。

第五十二条      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保护

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配套生活区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工业区应保持国家二级标准。

2)使用优质燃料,提高煤气和液化石油气普及率。除环保部门已经核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外,新建企业应禁止以煤炭或重油作为生产燃料,努力减少生活源和第三产业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提高二次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4)提高民用烟气排放的高度。第三产业源的排气筒高度和指向,必须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同时应采用适当的烟气净化措施,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2、水环境保护

1)生活居住区的地表水水质评价应按各水体划定的环境功能,执行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控制目标为相应级别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

2)污染源预测:生活污水量和工业污水量,应按规划供水量的85%计算。

3)产业园内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4)应保护现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地面径流。

5)应将合理利用水资源与控制水污染相结合,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近、中期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应达到85%以上。

6)建筑工地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禁止无组织地占用道路经营洗车。

3、声环境保护

1)声环境分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规划区进行声环境分区,并执着相应级别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昼间、夜间的时段划分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2)产业噪声控制

噪声源集中的工厂应远离居住区布置,并在居住区周围及厂区内部的不同功能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执行区域环境噪声的三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开发区内的各企业不得在室外安装高音喇叭,使用音响设备对外辐射声音的声级(室外一米处),必须达到该区域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3)生活噪音控制

产业开发区内的住宅、学校、宾馆及医院所在地,应按噪声控制区的要求进行管理。体育场馆、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建筑物的墙壁和门窗,必须有足够的隔音能力,并执行区域环境噪声控制的二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施工噪声控制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作业的噪声限值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交通噪声控制

沿街建筑必须适当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在敏感距离内不应兴建对噪音敏感的建筑。

应组织好交通干道上的车辆疏导,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并应逐步淘汰噪声大又难于改造的车辆。

应在路面铺设吸声材料以减少轮胎摩擦声。

应避免在交通干线两侧兴建较多的高层建筑而形成“声廊”。

开发区内主要干道的背景噪声,应执行区域环境噪声四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的收运应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有资质的企业承担:环卫管理部门应根据产业园的交通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及运输时间,由建筑垃圾产生源直接运往最近的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尽可能减少其对交通的影响,同时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源、运输量、最终去处进行备案管理。

2)生活垃圾

规划建议环卫部门组建专门的生活垃圾清运队,负责辖区的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机关、企事单位的生活垃圾,应列入单位文明卫生创建工作中,完善清运队的设施配备,实现生活垃圾清运的机械化、操作的简单化,工作时做到对环境无污染,并尽可能地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3)工业垃圾

全面推进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并最终淘汰有毒有害原料,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分类存放和分类处理,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对于不能再次利用的危险废物送至周边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环境隐患。

第五十三条      环境保护措施

1、提高入区项目准入门槛,严把项目审批关。

2、适度控制开发区开发强度。

3、注重开发区各功能区的协调统一关系。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5、合理规划开发区配套公用设施。

6、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控制污染物尤其是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制定污染物消减方案

7、加强入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8、工业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按地势自然走向排人流洞河,工业废水必须基于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78-88)的三级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并进人新杭镇污水处理厂。

9、切实做好开发区绿化,要求绿化面积不低于开发区面积的8%

第十一章  开发时序规划

第五十四条      开发建设步骤

1、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现状与目标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2、地块更新与建设应当街区整体考虑,以争取最大的开发效益。

3、先更新拆迁量比较少的地块,有利于滚动开发。

4、地块开发建设应与道路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      分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阶段

近期发展重点是:“快速推进、分区开发、加快基建”。

近期建设规模为168.2公顷。

新杭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大对广宜路沿线的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内在建工业企业建设,建设方式以填充内延式为主。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应以交通导向为主,加快开发区主要道路的规划建设,结合道路铺设来启动道路周边地块的规划建设,进而带动相邻地块的开发。经济开发区近期还应加快地块整合,为远期建设作好准备。

2、远期建设阶段

远期发展重点是:“产城融合、完善创新、全面提升”。

远期完成规划区内的所有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在近期发展的基础上,空间以稳步拓展为主,主要建设完成规划区的配套公共服务区建设;并对现状建成区进行全面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十六条      近期建设项目

1)居住区建设:规划近期建设北部居住区,并配套建设活动广场和公共绿地,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健身需求,提供公共交往空间。

2)公共设施的建设:规划在广宜路和纬六路交叉口建设开发区配套服务中心,集商贸、商务、办公为一体,提升开发区服务质量,形成优质服务形象。

3)工业企业建设:近期重点建设开发区中部东向大道两侧工业企业,同时结合拟开发项目,建设经五路和广宜路之间地块。

4)仓储物流建设:建设流牛路以北、广宜路以西地块作为开发区仓储物流用地。

5)道路交通建设:近期建设主要以交通导向为主,加快开发区主要道路的规划建设,具体包括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永安一路、永安二路和永安三路的建设,结合道路铺设来启动道路周边地块的规划建设,进而带动相邻地块的开发。

6)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近期市政公用设施主要包括新建开发区消防站1座,整治并建设高压线路防护廊道,完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管线敷设。

 

第十二章  管理单元规划

第五十七条      规划管理单元划分

新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单元规划充分落实《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管理单元划分要求,开发区共划分为三个管理单元,管理单元名称分别为新杭经济开发区XH01单元、XH02单元和HX03单元。

第五十八条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引导

1、新杭经济开发区XH01单元控制引导

1、用地规模:该单元总用地面积为95.07公顷

2、主要用地性质:MU

3、强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应符合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以低层和多层为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宜小于1.2

4、设施配套:开发区消防站一座。

2、新杭经济开发区XH02单元控制引导

1、用地规模:该单元总用地面积为74.05公顷,

2、主要用地性质:MWU

3、强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应符合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以低层和多层为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宜小于1.2

4、设施配套:220KV变电站1

3、新杭经济开发区XH03单元控制引导

1、用地规模:该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82公顷,主要为开发区的配套服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19.9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61公顷,居住人口0.8万人。

2、主要用地性质:GRB

3、强度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宜控制在2.0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主要为工业园区和社区配套服务,建设强度控制在2.5以内。

4、设施配套:社区服务中心1个、公园绿地1处、广场1处。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

第五十九条      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开发区建设

2、搞好开发区规划,实现工业合理布局和集中发展

3、整合产业结构,着力打造主导产业平台

4、完善配套政策,优化企业投资环境

5、重大项目带动,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6、转变行政职能,做好发展服务工作

第十四章   

第六十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划是指导新杭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本规划。

第六十三条     

因开发区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由新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1  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结构表(2020年)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

比例(%

(公顷)

1

居住用地

R

19.98

10.04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20.33

10.04

2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5.61

2.82

 

其中

商业设施用地

B1

5.61

2.82

3

工业用地

M

108.51

54.54

4

物流仓储用地

W

10.69

5.37

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24.05

12.09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S1

24.05

12.09

6

公用设施用地

U

1.91

0.96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1.49

0.75

 

 

安全设施用地

U3

0.42

0.21

7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28.19

14.17

 

其中

公园绿地

G1

0.75

0.38

 

 

防护绿地

G2

26.87

13.51

 

 

广场用地

G3

0.57

0.29

城市建设用地合计

H11

199.29

100.00

 

 

 

 

 

附表2  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名称

起讫点

长度(km)

宽度(m)

横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广宜路

纬五路-纬七路

2846

30

2.0-4.0-1.5-15.0-1.5-4.0-2.0

主要道路

广安路

东向大道-纬七路

415

24

1.5-4.0-2.0-9.0-2.0-4.0-1.5

主要道路

流牛路

经一路-广宜路

1090

24

4.5-15-4.5

主要道路

东向大道

广安路-广宜路

820

30

2.0-4.0-1.5-15.0-1.5-4.0-2.0

主要道路

纬七路

广安路-广宜路

840

24

1.5-4.0-2.0-9.0-2.0-4.0-1.5

主要道路

经五路

纬五路-纬七路

1637

20

3.0-14.0-3.0

次要道路

永兴路

经一路-广宜路

959

24

4.5-15-4.5

次要道路

纬五路

经五路-广宜路

264

24

1.5-4.0-2.0-9.0-2.0-4.0-1.5

支路

纬六路

经五路-广宜路

450

18

3.0-12.0-3.0

支路

永安一路

经三路-广宜路

834

15

2.5-10.0-2.5

支路

永安二路

经一路-广宜路

668

15

2.5-10.0-2.5

支路

永安三路

广安路-广宜路

1000

15

2.5-10.0-2.5

支路

经一路

流牛路-永兴路

727

24

4.5-15-4.5

支路

经三路

流牛路-东向大道

1244

15

2.5-10.0-2.5

支路

经四路

纬五路-流牛大道

1328

15

2.5-10.0-2.5

支路

 

 

附件:《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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