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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3-04-20

《广德县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7-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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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现将《广德县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的审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713日至2016811日,共计30天。

第一章 总则

1.1 规划目的

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落实《广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立足城市建设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强化规划调控作用,整合城市用地,优化城市结构,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更好指导城市开发建设和城郊改造,盘活开发区存量土地,特编制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 规划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0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11

0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0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0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


0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

0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0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城乡规划部分》

10)《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2《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皖国土资发〔201292号)

13)《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411月试行)

14)《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6)

15)《广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16)《安徽省广德县绿道专项规划(2013-2020)》

17)《广德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18)《广德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规划(2013-2030)》

19)其它相关规范、技术规定要求

1.3 规划原则

1.3.1 延续性原则

1.3.2 统筹原则

1.3.3 合理利用土地原则

1.3.4 整体效益最优原则

1.3.5 公平分配公共资源原则

1.3.6 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注重可操作性原则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起无量溪河,东至国安路中心线,南以沪渝高速为界,北达北环路中心线,总面积16.27KM2。

1.5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5.1管理单元、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1.5.2管理单元、 街区和地块的建设总量;

1.5.3管理单元、街区和地块的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1.5.4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

1.5.5地块的建设高度;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按照相应修改程序进行。

文本中以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1.6 

本规划经广德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讨论审议后,由广德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进行公布。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本规划成果包括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其中管理文件主要包括文本、图册、单元图则及地块图则,技术文件是指说明书和图册,《规划文本》、《单元图则及地块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本规划由广德县规划局负责解释,并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 整体性控制

2.1 发展目标

1)转型发展先行区

紧抓“退二进三”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现状闲置停产的工业企业改造,坚持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探索转型创新发展经验。

2)创新创意创业活力城区

打造融合商务办公、文化创意、商业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提升广德经济开发区产业功能,引领创意文化产业发展。

3)宜居宜业宜创生态城区

充分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以雄厚的产业基础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生活需求,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城市空间品质。

2.2 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空间结构可以表述为“2214”。

2”——两条城市空间功能发展轴。太极大道功能发展轴和建设路空间拓展轴;

2”——两条两条生态景观廊道。围绕无量溪和桃园河优质景观区域,形成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的休闲活动区;

1 ——生产服务中心。围绕太极大道与建设路交口北侧用地,采用“退二进三”策略,将现状工业用地转型升级为商务办公用地,建设以商业休闲、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工业区生产服务中心;

4”——4功能组团依托城市功能发展轴线,考虑实际生产生活需求,简要划分为:PCB产业组团、北部产业组团、南部产业组团和商业居住组团四大功能组团

2.3 土地利用控制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的用地类型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辅以适量配套设施用地。(见表2.3-1)。

2.3-1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规划用地分类与代号

序号

用地名称

内容与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1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2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用地

BR

 

商住混合用地

40%≤商业≤60%

4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5

W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的用地,包括大型批发市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不包括加工)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6

S

 

 

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配建的道路用地

S4

 

交通站场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7

U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等设施用地。

U12

供电设施用地

变电站、配电所、高压塔基等用地,包括各类发电设施用地

U2

 

环境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22

环卫设施用地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消防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6

G

 

 

绿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开放空间用地,不包括住区、单位内部配建的绿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注: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比例按照40%计算,商业用地按照60%计算.

 

2.3-2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m2)

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1

R

 

 

居住用地

213.11

13.20%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3.11

13.20%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22

1.19%

A1

 

行政办公用地

0.75

0.05%

A2

 

文化设施用地

2.03

0.13%

A3

 

教育科研用地

15.13

0.94%

A33

中小学用地

15.13

0.94%

A5

 

医疗卫生用地

1.31

0.08%

A51

医院用地

1.31

0.08%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46.86

9.10%

B1

 

商业设施用地

21.31

1.32%

B2

 

商务设施用地

59.10

3.66%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20

0.07%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1.20

0.07%

BR

 

商住混合用地

65.25

4.04%

4

M

 

 

工业用地

737.46

45.69%

M2

 

二类工业用地

737.46

45.69%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6.50

1.02%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6.50

1.02%

6

S

 

 

交通设施用地

204.82

12.69%

S1

 

城市道路用地

196.61

12.18%

S4

 

交通站场用地

3.19

0.20%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0.61

0.04%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58

0.16%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5.02

0.31%

7

U

 

 

公用设施用地

10.08

0.62%

U1

 

供应设施用地

2.04

0.13%

U12

供电设施用地

2.04

0.13%

U2

 

环境设施用地

6.92

0.43%

U21

排水用地

2.01

0.12%

U22

环卫用地

4.90

0.30%

U3

 

安全设施用地

1.12

0.07%

U31

消防用地

1.12

0.07%

8

G

 

 

绿地

265.89

16.47%

G1

 

公园绿地

185.57

11.50%

G2

 

防护绿地

80.31

4.98%

建设用地

1613.93

100.00%

9

E1

水域

12.84

 

总计

1626.77

 

注:商住混合用地计算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

2.4 强制性控制用地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内绿地、广场、停车场用地、中小学用地以及公用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减少其用地面积。

2.4 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对规划建设区内的各个街区建设高度分四个分区进行控制(见表2.4):

2.4 高度分区控制一览表

分类

建筑高度分区

建筑高度控制

适合区域

一类

低层区

9M

公园建筑、广场小品、停车场附属建筑

二类

多层区

24M

商业建筑、教育建筑、市政服务建筑

三类

小高层区

36M

服务工业区的商业办公建筑、部分居住建筑、部分商住混合建筑

四类

高层区

60M

商务建筑、办公建筑、部分商住混合建筑、部分居住建筑

2.5 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建设强度分超高强度、高强度、中强度区、低强度区和超低强度区五个不同强度区(见表2.5):

2.5 强度分区控制一览表

分类

强度分区

适合区域

容积率

一类

超高强度区

商务办公区、商住混合区

2.5

二类

高强度区

商业区、商住混合区

2.5~1.8

三类

中强度区

居住区、商务区、工业用地(PCB产业园)

1.8~1.4

四类

低强度区

教育、市政、医疗、工业、物流仓储用地

0.5~1.4

五类

超低强度区

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

0.5

2.6 人口容量控制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内的人口承载的用地类型主要以二类居住和商住混合为主,规划确定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居住人口为8.78万人左右。

2.7 道路交通

2.7.1 道路系统规划控制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规划控制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58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232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322米。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道路用地196.61公顷。各条道路的性质、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见表2.71

2.71 道路规划建设控制一览表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道路性质

起点

讫点

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两侧绿带宽度(m

备注

北环路

主干道

交通性

滨河路

国安路

30

2.0-12.0-2.0-12.0-2.0

20

强制性

国华路

主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国安路

30

2.0-3.0-2.0-16.0-2.0-3.0-2.0

20

强制性

太极大道

主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国安路

58

4.5-6.0-7.5-22.0-7.5-6.0-4.5

25

强制性

桐汭大道

主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赵联路

35

4.0-11.25-5.0-11.25-4.0

20

强制性

光藻路

主干道

交通性

滨河路

国安路

35

4.0-11.25-5.0-11.25-4.0

20

强制性

建设路

主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50

3.0-5.0-2.0-11.0-8.0-11.0-2.0-5.0-3.0

20

强制性

国安路

主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30

2.0-3.0-2.0-16.0-2.0-3.0-2.0

20

强制性

鹏举路

次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国安路

22

4.0-14.0-4.0

强制性

文正路(西)

次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赵联路

30

3.0-12.0-3.0

强制性

文正路(东)

次干道

综合性

赵联路

国安路

30

2.0-3.0-2.0-16.0-2.0-3.0-2.0

20

强制性

南塘路

次干道

综合性

滨河路

长安路

32

3.0-11.0-4.0-11.0-3.0

强制性

滨河路

次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22

4.0-14.0-4.0

强制性

长安路

次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24

4.0-14.0-4.0

强制性

德昌路

次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24

4.0-14.0-4.0

强制性

赵联路

次干道

综合性

北环路

光藻路

24

4.0-14.0-4.0

强制性

规划一路

支路

生活性

滨河路

盘山路

13

3.0-7.0-3.0

强制性

兴达路

支路

生活性

长安路

德昌路

15

4.0-7.0-4.0

强制性

中山路

支路

综合性

滨河路

赵联路

22

4.0-14.0-4.0

强制性

木桥路

支路

生活性

荆汤南路

繁华路

15

4.0-7.0-4.0

非强制性

广阳路

支路

综合性

滨河路

赵联路

22

4.0-14.0-4.0

强制性

学苑路

支路

生活性

滨河路

长安路

22

4.0-14.0-4.0

强制性

南一路

支路

生活性

建设路

赵联路

14

2.0-10.0-2.0

强制性

兴安路

支路

生活性

滨河路

长安路

15

4.0-7.0-4.0

非强制性

百花路

支路

生活性

滨河路

学达路

15

4.0-7.0-4.0

非强制性

学达路

支路

生活性

兴安路

光藻路

15

4.0-7.0-4.0

非强制性

荆汤路(北)

支路

综合性

北环路

太极大道

22

4.0-14.0-4.0

强制性

荆汤路(南)

支路

综合性

太极大道

光藻路

15

4.0-7.0-4.0

强制性

盘山路

支路

生活性

北环路

国华路

15

4.0-7.0-4.0

强制性

繁华路

支路

综合性

国华路

桐汭大道

18

3.0-12.0-3.0

强制性

兴民路

支路

生活性

南塘路

光藻路

15

4.0-7.0-4.0

非强制性

桃园路

支路

综合性

北环路

南一路

14

2.0-10.0-2.0

强制性

注:起讫点指本规划编制单元范围内的道路起讫点

2.7.2道路交通设施控制(见表2.72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共规划设置机动车地面停车场地2处,地下停车场4处。

结合实际需求,规划设置三处公交首末站。

2.7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数量

级别

街区编号

控制方式

1

交通设施

PCB产业园公交首末站

0.24

1

居住区级

KFQ01-0606

实线控制

2

国安路公交首末站

0.18

1

居住区级

KFQ05-0401

实线控制

3

东城盛景公交首末站

0.19

1

居住区级

KFQ06-0114

实线控制

4

社会停车场

0.95

1

城市级

KFQ05-0509

实线控制

5

社会停车场

1.64

1

城市级

KFQ06-0516

实线控制

6

地下停车场

0.6

1

居住区级

KFQ03-0206

点位控制

7

地下停车场

0.6

1

居住区级

KFQ04-0208

点位控制

8

地下停车场

0.3

1

居住区级

KFQ04-0306

点位控制

9

地下停车场

0.3

1

居住区级

KFQ04-0403

点位控制

2.7.3 道路工程控制

道路设计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对道路交叉口进行平面定位控制,并对道路圆曲线半径进行控制。

2.8 竖向规划控制

 竖向规划根据11000地形图进行,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街区或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道路竖向须符合表2.81要求,各类用地竖向满足表2.82要求

2.81  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

道路类别

最小纵坡(%

最大纵坡(%

最小坡长(M

主干路

0.2

5

170

次干路

6

110

支路

8

60

2.82  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

用地名称

最小坡度(%)

最大坡度(%)

居住用地

0.2

25

公共设施用地

0.2

20

工业用地

0.2

10

城市道路用地

0.2

8

2.9 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2.9.1 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绿地系统主要由城市公园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防护绿地以及开发建设时的地块内部绿化构成。外围沪渝高速、宣杭铁路沿线及基地内规划贯穿南北的主要道路沿线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无量溪和桃园河周围规划公共绿地。

规划太极大道控制25m宽绿化带,北环路、国华路、桐汭大道、文正路(东)、光藻路和建设路两侧各控制20m宽绿化带。广场绿地率控制在10%以上。

2.9.2 景观系统规划控制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景观系统由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景观大道和景观风貌区构成。

根据规划定位与整体布局,结合基地特点将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划分为6个景观风貌区,即商务景观风貌区、商业景观风貌区、居住景观风貌区、综合景观风貌区、生态景观风貌区、产业景观风貌区。

规划沿太极大道东西方向,贯穿无量溪和桃园河,形成中央核心景观主轴线,通过周边绿化线性渗透,形成辐射状景观空间。

规划共设2处主要景观节点及9处一般性景观节点。2处主要景观节点是以无量溪及桃园河为景观基础,形成的以自然风光为主题的城市公园,分别服务商业居住活动及工业生产活动。9处一般性性景观节点,主要结合社区公园(五处)、社区中心(两处)、生产服务中心和入口形象展示节点。

2.10 住房建设规划控制

2.10.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以建设宜居片区为目标,以满足未来增加城市人口的居住要求,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范围内二类居住用地213.1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达65.25公顷(居住比例为60%。(见表2.10)。

2.10 居住用地构成一览表

序号

居住用地类别

面积(hm2)

安置要求

1

商住混合用地

213.11

高层、小高层

2

二类居住用地

65.25

多层、小高层,部分高层公寓式住宅

合计

278.36

 

注:面积统计中不包含中小学用地。

2.10.2 社区规划

规划两个居住区,即双河居住区和无量溪居住区。 

(1)双河居住区

居住用地性质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为主,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32.80公顷,商住混合用地面积14.07公顷,居住人口容量4.8万人,居住建筑面积211.86万㎡。

 (2)无量溪居住区

居住用地性质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为主,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80.30公顷,商住混合用地面积30.25公顷,居住人口容量3.2万人,居住建筑面积147.67万㎡。

2.11 配套设施规划控制

2.11.1 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

在空间布局上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见表2.111

规划保留现状惠民医院,占地13085㎡,位于KFQ03-0410,实线控制。

规划保留扩建现状九年一贯制滨河学校,占地79331㎡,规模72班,位于KFQ04-0204,实线控制。

规划保留扩建现状震龙小学,占地25407㎡,规模36班,位于KFQ06-0112,实线控制。

规划新建两处小学,分别占地23563㎡、23027㎡,规模36班,分别位于KFQ03-0106KFQ04-0305,实线控制。

规划配套幼儿园8处,其中规模125处,点位控制,位于KFQ02-0103KFQ03-0108KFQ04-0202KFQ04-0309KFQ04-0409;规模93处,点位控制,位于KFQ03-0404KFQ03-0203KFQ06-0403

规划保留现状行政办公区1处,占地面积7461㎡,位于KFQ06-0103,实线控制。

规划保留现状双河社区服务中心,占地面积9949㎡,位于KFQ02-0105,实线控制。

规划新建2处社区服务中心,其中1处占地面积2400㎡,位于KFQ03-0409,点位控制;1处占地面积10333㎡,位于KFQ04-0207,实线控制。

规划设置3处公交首末站,分别为:PCB产业园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2400㎡,位于KFQ01-0606,实线控制;国安路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1795㎡,位于KFQ05-0401,实线控制;东城盛景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1875㎡,位于KFQ06-0114,实线控制。

规划设置2处社会停车场,分别占地9476㎡、16369㎡,分别位于KFQ05-0509KFQ06-0516,实线控制。

规划设置4处地下停车场,分别占地6000㎡、6000㎡、3000㎡、3000㎡,分别位于KFQ03-0206KFQ04-0208KFQ04-0306KFQ04-0403,点位控制。

2.11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数量

控制方式

位置

级别

1

教育设施

九年一贯制学校

滨河学校

79331

1

实线控制

KFQ04-0204

居住区级

小学

规划小学

23563

1

实线控制

KFQ03-0106

居住区级

规划小学

23027

1

实线控制

KFQ04-0305

居住区级

震龙小学

25407

1

实线控制

KFQ06-0112

居住区级

幼儿园

9班幼儿园

--

3

点位控制

KFQ03-0404KFQ03-0203KFQ06-0403

居住区级

12班幼儿园

--

5

点位控制

KFQ02-0103KFQ03-0108KFQ04-0202KFQ04-0309KFQ04-0409

居住区级

2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

惠民医院

13085

1

实线控制

KFQ03-0410

城市级

3

行政管理

社区服务

行政办公

行政办公区

7461

1

实线控制

KFQ06-0103

城市级

文化活动

双河社区服务中心

9949

1

实线控制

KFQ02-0105

居住区级

社区服务中心

2400

1

点位控制

KFQ03-0409

居住区级

社区服务中心

10333

1

实线控制

KFQ04-0207

居住区级

4

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PCB产业园公交首末站

2400

1

实线控制

KFQ01-0606

居住区级

国安路公交首末站

1795

1

实线控制

KFQ05-0401

居住区级

东城盛景公交首末站

1875

1

实线控制

KFQ06-0114

居住区级

社会停车场

社会停车场

9476

1

实线控制

KFQ05-0509

城市级

社会停车场

16369

1

实线控制

KFQ06-0516

城市级

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

6000

1

点位控制

KFQ03-0206

居住区级

地下停车场

6000

1

点位控制

KFQ04-0208

居住区级

地下停车场

3000

1

点位控制

KFQ04-0306

居住区级

地下停车场

3000

1

点位控制

KFQ04-0403

居住区级

2.11.2公用设施的控制

结合本次规划的用地布局,规划预留市政用地一处,位于KFQ01-0606;保留现状110KV尚庄变电站,位于KFQ01-0609;规划110KV变电站,位于KFQ04-0209;规划设置10KV开闭所12处,分别位于KFQ01-0402KFQ02-0403KFQ03-0108KFQ03-0207KFQ03-0309KFQ04-0104KFQ04-0210KFQ04-0303KFQ04-0504KFQ05-0408KFQ05-0502KFQ06-0403;保留现状消防站,位于KFQ05-0112;规划设置二级消防站,位于KFQ03-0306;保留现状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位于KFQ02-0305;规划规划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位于KFQ03-0304;保留现状PCB固废处理中心,位于KFQ01-0507;保留现状污水处理厂,位于KFQ01-0104;规划公共厕所33处,分别位于KFQ01-0402KFQ01-0601KFQ01-0608KFQ01-0312KFQ02-0101KFQ02-0105KFQ02-0309KFQ02-0402KFQ03-0104KFQ03-0204KFQ03-0301KFQ03-0309KFQ03-0409KFQ04-0101KFQ04-0208KFQ04-0301KFQ04-0301KFQ04-0306KFQ04-0403KFQ05-0204KFQ05-0214KFQ05-0409KFQ05-0505KFQ05-0509KFQ05-0708KFQ06-0103KFQ06-0116KFQ06-0228KFQ06-0305KFQ06-0409KFQ06-0407KFQ06-0516KFQ06-0606;规划电信所3处,位于KFQ02-0107KFQ03-0409KFQ04-0206;规划邮政所3处,位于KFQ02-0107KFQ03-0409KFQ04-0206

2.11-2公用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数量

级别

位置

控制方式

1

 

供应设施

预留市政用地

2400

1

居住区级

KFQ01-0606

实线控制

110KV尚庄变电站

4895

1

居住区级

KFQ01-0609

实线控制

规划110KV变电站

5000

1

居住区级

KFQ04-0209

点位控制

10KV开闭所

--

12

居住区级

KFQ01-0402KFQ02-0403KFQ03-0108KFQ03-0207KFQ03-0309KFQ04-0104KFQ04-0210KFQ04-0303KFQ04-0504KFQ05-0408KFQ05-0502KFQ06-0403

点位控制

2

消防设施

现状消防站

6762

1

城市级

KFQ05-0112

实线控制

二级消防站

4430

1

城市级

KFQ03-0306

实线控制

3

环境设施

现状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

2245

1

居住区级

KFQ02-0305

实线控制

规划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

3175

1

居住区级

KFQ03-0304

实线控制

公共厕所

33

居住区级

KFQ01-0402KFQ01-0601KFQ01-0608KFQ01-0312KFQ02-0101KFQ02-0105KFQ02-0309KFQ02-0402KFQ03-0104KFQ03-0204KFQ03-0301KFQ03-0309KFQ03-0409KFQ04-0101KFQ04-0208KFQ04-0301KFQ04-0301KFQ04-0306KFQ04-0403KFQ05-0204KFQ05-0214KFQ05-0409KFQ05-0505KFQ05-0509KFQ05-0708KFQ06-0103KFQ06-0116KFQ06-0228KFQ06-0305KFQ06-0409KFQ06-0407KFQ06-0516KFQ06-0606

点位控制

PCB固废处理中心

43607

1

城市级

KFQ01-0507

实线控制

污水处理厂

20140

1

城市级

KFQ01-0104

实线控制

4

电信设施

电信所

--

3

居住区级

KFQ02-0107KFQ03-0409KFQ04-0206

点位控制

5

邮政设施

邮政所

--

3

居住区级

KFQ02-0107KFQ03-0409KFQ04-0206

点位控制

2.12 市政工程规划

2.12.1 给水工程

用水量预测10.89万立方米/日。

规划结合现状已建给水管道,沿太极大道、国安路、北环路、滨河路和光藻路分别敷设管径为DN350DN600的供水主干管,并于地块周围规划道路适当敷设管径为DN300DN200的给水次干管、给水支管。

2.12.2 排水工程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污水量约为9.26万吨/日,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的排水体制,并要求严格执行,规划结合现状已建管道,管径采用主干管DN600DN800DN1200DN1400,次干管DN300DN400。带有传染病毒、病菌的医院污水,必须先经消毒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允许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经管道统一收集,排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外西北侧,PCB产业园企业排放污水由PCB污水处理厂处理,位于北环路与滨河路交口东南。

2.12.3 雨水工程

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雨水主要汇入无量溪和桃园河,部分流入西河,雨水管主要采用暗管排水,管线沿道路敷设,原则上位干道路东侧或南侧。

规划结合现状已建管道,雨水管径采用主干管DN1400DN1200DN1000DN800,次干管DN800DN600DN500DN400

2.12.4 电力工程

则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用电最大负荷约22.9万千瓦

供电所:规划保留现状110KV尚庄变,新建一处110KV变电站,成为规划区内的供电电源,高压线沿长安路架设。

开闭所:按照有关电力规范标准及10KV配电站供电半径不超过300米的原则布置配电站,每5-6座配电站设置一座10KV开闭所,本规划区内设置12座,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开闭所可结合道路两侧的绿化带以及停车场建设。

配电线路:区内中压配电网由10KV电缆线路、开闭所、箱式配电站或其他型式配电站组成。10KV电网形成环网供电,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方式敷设,电缆沟沿道路东侧或南侧布置。

2.12.5电信工程

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电话为3.28万门。

规划三处电信所及三处邮政所,分别合建于KFQ02-0107 KFQ03-0409 KFQ04-0206,点位控制,可与其他建筑合建。

电信管道孔数必须满足电话光缆、数据通信。其他通信、广播电视和备用线路的铺设需要。配线电缆隐蔽化,用户信箱集信区,建设数据通信及卫星通信,提高邮电综合服务水平。

2.12.6燃气工程规划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年耗气量约289.36Nm3/年。

本次范围内结合片区负荷中心,距离离重要建筑物、一般建筑物、公路的最小距离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共设置燃气调压站25处。

2.12.7 管线综合工程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东西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南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北侧;

南北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东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西侧

2.13 环保、环卫规划

2.13.1 环境保护规划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大气环境应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污水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制,实现规划区污水的集中处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其中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结合用地布局,针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内的噪声控制进行分区见表2.15

2.13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环境噪声控制

类别

功能区

昼间

夜间

1

居住、文化及教育科研机构

55分贝

45分贝

2类

居住商业混杂区、商业办公区

60分贝

50分贝

3

工业仓储物流区

65分贝

55分贝

2.13.2 环境卫生规划

清扫保洁:规划道路清扫分为两级,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有太极大道、北环路、鹏举路、文正路、桐汭大道、南塘路、光藻路、建设路、滨河路、长安路、德昌路、赵联路和国安路;其余道路为二级保洁道路;公共绿化、商业中心、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清扫保洁按一级清扫标准。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取1.1千克,则规划期末生活垃圾量约95吨/日。

2.13.3 环卫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设置垃圾转运站2处。

规划结合功能片区划分,考虑收集点既要方便居民使用和不影响城市景观卫生环境,于适当位置设置收集点。   

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共设置33座,新建公厕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

    根据国家标准,按人口的万分之二配备,为本规划区服务的环卫车辆达18辆。

2.14 综合减灾防灾规划(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2.14.1 消防规划

市政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的技术要求,采用多水源供水方式,同时可就近利用天然地表水;重视室外消火栓建设,两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消防通道不小于4米,同时在建筑内部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保留现状消防站一处,位于KFQ05-0112;新建二级消防站一处,KFQ03-0306

2.14.2 抗震规划

抗震标准:新建建筑按6度设防,中小学、医院、消防站、变电站、邮电局等生命线工程及重要设施均按7度抗震烈度设防。

疏散场所: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利用公园、街头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地、广场、停车场地等作为疏散场地。

疏散通道: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规划将太极大道、北环路、光藻路、国华路、桐汭大道、建设路、国安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其他道路均做为次要疏散通道。

2.14.3 人防工程规划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着眼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

2.14 城市设计引导

地标:位于建设路和太极大道交口以北,从城市设计角度考虑,在该节点处布置组合建筑群,以点状高层建筑作为点缀,是商业商务活动的集中区域,形成片区地标,强化片区窗口形象,是本次城市设计引导控制的最重要节点。

景观轴线:沿太极大道的空间景观主轴线,纵向延伸。

界面:不同用地功能的街区提出相应的界面要求。

步行系统:规划在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组织完善的步行系统,与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相连。

天际轮廓线:不同的高度分区,同时结合适当的强度开发,最终形成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天际轮廓线。

2.15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15.1 地下空间结构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地下空间的结构主要采取分散式的布局方式,局部由线性商业街进行连通,并以平战结合为原则,合理利用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

2.15.2 规划要素

地下通道:针对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规划近期预留地下通道,以应对城市建设不确定性,建设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地下商业空间:在商业、办公中心、地下结合地面用地功能,规划可考虑设置地下商业空间,为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提供了一些多样化的功能和空间形态,将地下空间与地面共同设计成具有商业、娱乐、服务功能的综合体。

地下公共停车场:布置在商业及办公中心附近的地下空间,节约相对紧缺的地上空间,最大限度缓解商务集中地区的交通压力。

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规划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居住用地开发时,鼓励配备地下停车场。

地下产权空间:各地块地下层部分,原则上功能布局服从地块和建筑设计要求,(如建筑地下室、地下仓库等)。

第三章 管理单元、街区控制

3.1 划分原则

1 保持功能内在的联系和功能区的完整性;

2 保持范围界限的相对稳定;

3 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

4 有利于制定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5 以规划主要道路、自然河流为参照边界。

3.2 划分内容

管理单元划分,主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主要功能分区,以城市区域性联系道路、自然界限为划分,形成独立的管理单元。规划依照《广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要求,共划分六个独立的单元,即以商业居住活动为主的管理单元KFQ-03KFQ-04和以工业生产为主的管理单元KFQ-01KFQ-02KFQ-05KFQ-06,其中“KFQ”代表广德经济开发区。

   街区划分,以城市主次道路、用地边界线和自然河流为参照边界,根据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要求,结合规划用地布局从上到下,由左到右划分街区并编号。

KFQ-01管理单元,是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1-01KFQ01-02KFQ01-03……KFQ01-06共划分为6个街区,其中“KFQ01”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一。

KFQ-02管理单元,是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2-01KFQ02-02KFQ02-03KFQ02-04共划分为4个街区,其中“KFQ02”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二。

KFQ-03管理单元,是以商业居住活动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3-01KFQ03-02KFQ03-03KFQ03-04共划分为4个街区,其中“KFQ03”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三。

KFQ-04管理单元,是以商业居住活动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4-01KFQ04-02KFQ04-03……KFQ04-05共划分为5个街区,其中“KFQ04”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四。

KFQ-05管理单元,是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5-01KFQ05-02KFQ05-03……KFQ05-08共划分为8个街区,其中“KFQ05”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五。

KFQ-06管理单元,是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功能区,规划划分为KFQ06-01KFQ06-02KFQ06-03……KFQ06-06共划分为6个街区,其中“KFQ06”指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六。

3.3 控制体系

本次规划以管理单元作为独立的控制单元,对单元内的主导功能属性、用地面积、开发总量、人口容量、配套设施等提出整体性控制要求。

街区规划确定了街区整体控制指标为街区主导属性、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人口容量、兼容性及量、配套设施、开敞空间以及交通控制。其中主导属性、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属强制性指标(内容),配套设施、开敞空间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要素),配套设施、开敞空间的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内容),人口容量和交通控制要素属指导性指标(要素)。

主导属性是街区主要用地性质的概括,是指街区内用地面积比例最大的一类或两类用地性质,即主导属性用地面积比例占街区总面积的50%以上; 在街区进行整体开发时,必须遵循主导属性的控制要求。

用地兼容性是不同性质用地的相互适应性,即某一性质的用地在满足控制要求的条件下可以用于其他性质用地开发建设,地块可以是一种性质的用地,也可为多种相容性质的多种兼容。兼容公用设施用地(U)、道路设施用地(S)和绿地(G)时,兼容量不超过用地面积的20%;兼容其他建设用地时,则兼容量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用地面积为街区净面积,是规划道路红线围合的面积,是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所依据的面积,不包括周边城市道路。

开敞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广场、运动场地等, 是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开放空间, 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用地规模。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设施,小区级、组团级设施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设置。

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离相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得小于70米、50米,支路不宜小于30米。街区内保证连续的公共人行交通,周边低层建筑可结合人行通道来设置挑檐,遮阳篷等设施。

 

第四章 地块控制

4.1 地块划分的依据和原则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地块划分应符合以下原则:

1)执行广德县总体规划对土地的控制规定;

2)根据规划用地情况,采用“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管理单元——街区——地块”逐级划分的方法;

3)根据用地功能布局来划分地块,宜保证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单一,要与周围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相协调;

4)兼顾交通疏散和消防通道等要求,地块至少有一边与道路相邻,便于各个地块的交通组织;

5)地块形状应利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建筑群体布局,满足建筑组合和体量的规划控制要求,经济合理地利用土地;

6)根据开发建设方式和开发政策来确定用地地块的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可对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地块划分为三类:

一是根据总体规划基本明确地块;

二是结合现状用地权属要求划分的地块;

三是根据街区和设施功能用地大小要求划分的地块。

4.2 地块编码

以管理单元为集合,以街区为单位,按照从左向右、由上而下进行编码,以KFQ010101KFQ010102KFQ010103、……命名。

4.3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细分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土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了便于本地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依据街区控制,对土地使用性质进行细分,明确地块的具体用途。

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一般划分到中类,局部地块控制在小类用途,地块使用性质类别。

4.4 地块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一般应符合以下原则:

1)与周边用地不产生相互环境影响;

2)有利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综合发展和土地经济效益的提高;

3)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整体性控制与街区控制中的用地兼容量的控制要求;

4)促进公益性设施的实施和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环境的改善。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用地大类中,公用设施用地(U)、道路用地(S)不具有兼容性,而公共绿地可以被其他用地兼容。因此,该区域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性控制主要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和绿地(G)这些用地在满足兼容原则情况下,可按照表4.4对其他性质用地进行兼容。

二类工业用地(M2)可与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相互完全兼容,指标依照相对应的用地性质控制。

兼容控制可以分为完全兼容控制和部分兼容控制。混合用地对商业服务业设施中类用地,绿地以及公用设施用地实行部分兼容,形成混合用地功能区。

 

 

4.4 地块用地性质兼容表

 

R

A

B

M

W

G

R2

A1

A2

A3

A5

A7

B1

B2

BR

M2

W2

G1

G2

G3

R

R1

+

-

-

-

-

-

-

-

+

-

-

-

-

-

R2

 

-

-

-

-

-

-

-

+

-

-

-

-

-

R3

-

-

-

-

-

-

-

-

-

-

-

-

-

-

A

A1

-

 

-

-

-

-

+

-

+

-

-

-

-

-

A2

+

+

 

-

-

-

+

-

+

-

-

-

-

-

A3

+

-

-

 

-

-

-

-

-

-

-

-

-

-

A4

+

-

-

-

-

-

-

-

-

-

-

-

-

-

A5

+

-

-

-

 

-

-

-

-

-

-

-

-

-

A6

+

-

-

-

-

-

-

-

-

-

-

+

+

+

A7

-

-

-

-

-

 

-

-

-

-

-

-

-

-

A8

-

+

-

-

-

-

+

-

+

-

-

-

-

-

B

B1

+

-

-

-

-

-

 

-

+

-

-

-

-

-

B2

-

-

-

-

-

-

+

 

+

-

-

-

-

-

B3

-

-

-

-

-

-

+

-

+

-

-

-

-

-

B4

+

-

-

-

-

-

+

-

+

-

-

-

-

-

B9

+

-

-

-

-

-

+

-

+

-

-

-

-

-

M

M1

-

-

-

-

-

-

-

-

-

-

-

-

-

-

M2

-

-

-

-

-

-

-

-

-

 

-

-

-

-

M3

-

-

-

-

-

-

-

-

-

-

-

-

-

-

W

W1

-

-

-

-

-

-

-

-

-

-

-

-

-

-

W2

-

-

-

-

-

-

-

-

-

-

 

-

-

-

W3

-

-

-

-

-

-

-

-

-

-

-

-

-

-

S

S1

-

-

-

-

-

-

-

-

-

-

-

-

-

-

S2

+

+

+

+

+

+

+

+

+

+

+

+

+

+

S3

-

-

-

-

-

-

-

-

-

-

-

-

-

-

S4

-

-

-

-

-

-

+

+

+

-

-

+

-

+

S9

-

-

-

-

-

-

-

-

-

-

-

-

-

-

U

U1

+

+

+

+

+

-

+

+

+

+

+

+

+

+

U2

+

+

+

+

+

-

+

+

+

+

+

+

+

+

U3

+

+

+

+

+

-

+

+

+

+

+

+

+

+

U9

+

+

+

+

+

-

+

+

+

+

+

+

+

+

G

G1

+

+

+

+

+

-

+

+

+

+

+

 

-

+

G2

+

+

+

+

+

-

+

+

+

+

+

-

 

-

G3

+

+

+

+

+

-

+

+

+

+

+

+

+

 

4.5 控制体系

为了使本规划具有更好的针对性,根据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用地特点,考虑本区域的控制重点和控制难点,综合构建适宜本地区的地块控制体系。

地块控制体系主要是指标控制体系,见表4.5。指标控制主要是通过量化指标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

4.5 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体系

控制体系

控制内容

指标选择

备注

指标控制

环境容量控制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居住人口容量

居住人口为引导性指标,其他为强制性指标

建筑建造控制

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建筑间距

建筑高度为强制性指标

交通活动控制

交通出入口方位及数量和停车泊位

引导性

4.6 控制指标

4.6.1 容积率

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控制制定参考了现行居住区规范,同时为了有效利用土地,容积采用上限进行控制,容积率控制在2.2以下;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0以下;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以下;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要求。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依据《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采用下限控制,考虑实际建设要求,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PCB产业园内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4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2

为增加规划操作性,容积率指标可根据实际开发需要,允许有上下5%的调动幅度。

4.6.2建筑密度

住用地建筑密度为25%以下;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为35%以下;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块建筑密度为40%以下;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建筑密度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要求。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建筑密度同样采用下限控制,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物流仓储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

4.6.3绿地率

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不小于35%;中小学、托幼的绿地率控制不小于35%;混合用地绿地率控制不小于25%;商业地块绿地率不小于25%。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采用上限控制,绿地率小于等于15%

4.6.4 建筑高度

混合用地建筑高度应大于2460米,核心区域地标建筑高度应接近100米,居住建筑高度大于15米,中小学及医疗建筑高度小于24米,公园绿地等附属建筑高度宜小于12米。

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建筑不限制高度。

4.6.5 建筑间距

地块的建筑间距应该满足日照、通风、卫生、消防、防灾、工程管线及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0045)等相应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

4.6.6 建筑退让

本规划建筑红线后退距离规定如下:

沿规划地块边界和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其退让必须符合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用地红线划至控制绿地边线时,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建筑可不退用地红线;用地红线划至道路边线时,在满足其它有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建筑红线后退距离详见下表:

     道路等级

退界距离

建筑高度

支路

L20

次干道

20<L40

主干道及以上道路

40<L

h24

5

8

10

24<h60

8

10

15

60<h100

10

15

20

100<h

15

20

25

:H—建筑高度,后退计算点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外线  

第五章 规划管理技术

5.1 地块变更程序

5.1.1 地块变更原则

地块变更应满足以下原则:

1)不得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整体控制和城市的总体格局构成较大影响;

2)不得变更为禁止兼容设施用地;

3)变更后对相邻地块不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应在用地性质允许或有条件兼容的范围内进行;

4)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后土地使用强度必须满足论证研究要求,不得导致规划区规划目标失控;

5)调整后不得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

6)不得侵占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非盈利性公共设施用地。

5.1.2 地块变更范围

地块变更主要包括地块的细分及合并、用地性质、强制性指标要素和引导性指标要素等发生变更。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对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界线、控制指标和要素等进行变更调整,均属于地块变更范围。

1)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出现重大变化,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2)该地区及周边区域重大建设项目设立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3)对建设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强度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要求进行调整的。

13.1.2 地块变更程序

1)自由裁量变更程序

当地块用地性质在其兼容范围内调整时,地块的引导性控制指标和要素变化时,以及街区相同性质地块统一合并,街区统一出让开发建设时,应启动自由裁量变更程序。

地块出让方或开发建设方向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地块变更申请,规划管理部门根据规划管理要求,在允许自由裁量范围内,进行变更调整,重新提出变更后地块的控制指标和要素,并按照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和要求进行公示。

2)修改程序

当城市建设变化引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发生变更,地块用地性质不在其兼容条件下变更,规划主、次道路调整变化,以及地块强制性控制指标出现变化时,应启动规划修改程序。

修改程序是土地出让方或开发建设方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变化情况,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对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进行规划修改,重新制定规划控制指标和要素控制等要求,并进行公示,通过后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

5.2 奖励和惩罚

5.2.1 奖励

1)居住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为该区域提供公共开放空间时,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

地块核定容积率

每提供1平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建的建筑面积

<1.5

1.0

1.52.0

1.5

2.0

3.0

2)为促进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的街区整体开发建设,避免分散零星开发建设,鼓励街区土地整体出让和开发建设,整体开发容积率可高于原街区平均容积率0.1%0.2%

3)对引导性指标和要素实施较好的项目,宜给予容积率0.05%0.1%的奖励。

为了体现规划控制中的引导性指标的意义,促进开发建设积极按照引导性指标和要素实施,规划也应提出一定奖励措施,促使引导性指标要素更好的实施。否则,引导性指标因不具有强制性,而被忽视,逝去引导控制的意义。

5.2.2 惩罚

对该区域内违反控制要求的建设行为,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1)对没有按该规划规定的建设,但没有影响规划整体控制的,可采取要求其代建公共设施(如街头绿地、公共厕所等)或罚款等方式对其采取惩罚措施。

2)对于违反强制性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素较为严重的建设行为,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五章的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6.1 有关名词解释

1)管理单元:指根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要求,按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的服务范围和规模,以城市主要道路、河流等为明确界线,并结合行政区划和市政设施管理,将城市划分为成的若干基本单元。

2)街区:一般是以城市次干道、支路或河流等自然界线划分的城市建设用地。

3)地块:在规划范围内,根据用地性质、权属、用地界线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

4)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DB34/T547-2005)确定的规划地块的土地利用类型。

5)土地使用的兼(相)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

6)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7)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

8)绿地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9)建筑高度:建筑物由室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10)建筑退让:建筑物、构筑物自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建筑红线和用地界线的后退。

11)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种。

12)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分为: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和主要人流出入口方位。

13)停车泊位:规划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车位。

14)公共开放空间:能够全天开放供公众使用的空间,包括公园绿地、城市水体和城市广场等。

15)强制性控制: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等控制指标。

16)引导性控制:对环境和景观等进行引导的控制,控制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建筑的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要求。

6.2 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划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2)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必须”、“严格”

反面词:“严禁”

3)表示允许有选择,带有指导性的用词:   

正面词:“宜”、“可”、“参照”

反面词:“不宜”

 

 

附件:《广德县广德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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