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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德县卫生计生委关于村卫生室和诊所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卫计[2018]164号)文件精神,村卫生室和医疗点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后报县卫健委审批,诊所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由县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和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场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村卫生室、医疗点、诊所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核准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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