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广德龙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德县组织召开了广德龙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广德龙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德捷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807000
公示时间: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27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新杭镇千口村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千口村,主要建设有2条2孔推板窑,形成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县美顺建材厂“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项目”于2006年4月获得了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文件(批准文号:发改投字[2006]39号)。
广德县美顺建材厂“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项目”于2006年4月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26日广德县环保局对广德县美顺建材厂《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项目》进行了审批。2011年10月26日广德龙冠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购得广德县美顺建材厂。
项目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07年10月完成建设。后为积极响应广德县人民政府以及广德县环保和保护局的号召,企业决定将环评中采用的煤气发生炉技改为使用天然气,并新增脱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改造工程于2018年初开始进行,于2018年10月完成,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环保投资60万,占总投资的7.5%。
4、验收范围
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平面布局变动
根据环评中的平面示意图中可知,建设项目分别设置了3条33m长四孔推板窑、生产加工车间、原材料仓库等;验收阶段企业从实际角度上出发,搭建了1个整体车间,分别布置有2条2孔推板窑、生产加工区域、原材料准备区域等。平面布局的调整有利于提高物料转运效率并且可减少物料尤其是原材料在转运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燃料变动
环评设计采用环保煤为原材料,并采用有1套煤气发生炉(并配套有除尘设置)。验收阶段实际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取消了煤气发生炉(其配套的除尘设置也进行了取消建设);天然气相较于煤气属于更为清洁的能源,在燃烧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更小,燃料的变动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发展的。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设备变动
环评拟设置1台雷蒙机、1台破碎机;现状实际在车间设置了2台雷蒙机、2台破碎机。环评阶段和验收阶段雷蒙机、破碎机在加工陶土量未发生变化,因此新增设备不会新增环境污染源。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环评对于推板窑废气中颗粒物及SO2进行处理,处理方式为麻石水磨除尘脱硫装置,验收阶段由于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再使用无烟煤作为燃料,故无SO2产生;企业为减少环境污染,设置了一套SNCR装置,对窑炉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新增措施可减少氮氧化物废气排放,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发展的。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磨粉粉尘、烧成窑产生的燃料废气。
(1)车间烧成窑以天然气为能源进行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因高温产生的热力型的氮氧化物通过一套尿素法SNCR 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 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1#排气筒)
(2)车间破碎以及磨粉粉尘通过密闭抽风措施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车间共设2台破碎机及2台雷蒙机,共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3#排气筒,每套设计处理最大烟气量为8000m3/h)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环保风机、破碎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外售。危废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目前暂未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50714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烧成窑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62.9%;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后由2#排气筒进行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9.67%;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后由3#排气筒进行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0.35%。
(2)废水治理设施
通过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污水处理装置两日对 CODcr、SS、氨氮、BOD5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82.45%、68.92%、90.14%、83.18%。
2.污染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烧成窑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62.9%。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17mg/m3,通过处理后废气的排放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的标准值;其中氨气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
②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后由2#排气筒进行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9.67%,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③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后由3#排气筒进行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0.35%,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2.2mg/m3。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2)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4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外售。危废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目前暂未转运。
3.环境防护距离
验收阶段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要求(环评阶段未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验收阶段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7.238t/a、4.56t/a、44.43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环评给出的7.68t/a 的控制范围。由于环评阶段未给出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因此验收报告也未进行核算比对。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龙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t新型环保墙体材料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完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理装置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2)规范雨污管网建设要求,建议配套建设雨水收集、沉淀池等相关收集回用设施。
(3)企业应落实原辅材料堆放区域的防尘、围挡设置,提高粉尘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完善相关环保设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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