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开发区双创中心5楼
项目名称: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以西、北环路以北,电镀产业园内,属于电镀中心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
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6月28日以发改投[2011]64号文同意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立项,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00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000m3/d,二期建设总规模为3000m3/d。2011年12月,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编制完成《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1月16日,宣城市环境保护局以宣环评[2012]9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该公司一期项目阶段性(500t/d)于2017年7月25日通过了广德县环保局的验收(广环验[2017]21号)。
目前,广德经济开发区需要配套电镀的项目增多,污水量随之增大,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新增处理规模为3000t/d,二期项目实施完成后,整个污水处理规模可以达到5000t/d。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表面处理废水和电镀废水的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总锌、总氰化物等指标可以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后排放,经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收集池和反应池产生的盐酸雾和硫酸雾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的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各类产噪设备在采用墙体隔声、减振基座、空压机房等降噪措施后,车间内合理布局,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期统一运出,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