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在广德县组织召开了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共8名代表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按规定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等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12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新杭镇荷燕子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荷燕子岭,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3'59″,北纬31°02'47″。
矿区面积0.091Km2,开采标高+172m~+90m。矿山设计生产规模:5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6.52年,不含基建期0.5年。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运矿道路、矿石破碎点及相应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
2018年9月15日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8年12月10日广德县环境和保护局以广环审 [2018]200号文对《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9年2月,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3月建成投产。目前,该项目已正常生产,各项环保措施均已到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日常过磅明细表可知,本项目已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3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4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86%。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
工程变动情况
2.产品方案调整:原环评设计产品粒级20~40mm、10~20mm、5~10mm、≤5mm依然保留,新增加一种40~70mm产品。
3、环评设计通过三层振动筛粒径大于40mm石子的石料经回料带返回锤式破碎机重新破碎,现状实际直接出料增加了一种40~70mm的产品。工艺的调整不新增设备,并且减少了回料粉尘以及重新破碎的粉尘,粉尘排放量减少,是向着环境利好环境发展的。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向林业主管部门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对矿区运输道路两侧和办公生活区进行了绿化;矿区内运输道路设置了截排水沟,截排水沟下游建设了一座沉淀池。矿区外运道路路面已经硬化,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下
游设置三级沉淀池一座。
(二)废气防治措施
露天采场采取湿式作业;破碎站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破碎加工区破碎、筛分工段粉尘经2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输送工段采用轻钢结构封闭并洒水降尘;配备了洒水车2台对矿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矿区出口建设车辆冲洗设施一套,配套建设了沉淀池一套。
(三)废水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和开采区雨水经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处理后首先回用于场区生产和洒水,部分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以及地埋式污水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
(四)噪声防治措施
矿山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高噪采取了减振等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处置
验收调查期间产生的表土、废石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马鞍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合同。
(六)、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要求。
(七)、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报告结论
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建设单位已向林业主管部门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对办公生活区和运输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对老矿区进行了生态恢复。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监测表明矿区沉淀池出水、车辆冲洗措施沉淀池出水以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各日均值水质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三)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矿区无组织源下风向监测点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站有组织源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期间,矿区昼间和夜间场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运输道路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废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期间产生的表土、废石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集中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马鞍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合同。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处置。
四、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完善采场开采平台建设,开展开采边坡治理,降低环境风险;
2、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完善破碎站粉尘收集、处理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根据绿色矿山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工作;按规定开展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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