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在广德县主持召开了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年产600万片琉璃瓦热源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尚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12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新杭镇徐家边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县新杭镇徐家边,主要建设有2条推板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具有年产600万块琉璃瓦的生产加工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年产600万片琉璃瓦热源改造项目”于2010年3月10日获得了广德县工业经济发展局的文件(批准文号:新政[2010]24号)。
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年产600万片琉璃瓦热源改造项目”于2010年12月委托宣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3月16日广德县环保局对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年产600万片琉璃瓦热源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批。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6月完成建设。
根据广德县琉璃瓦企业整改统一要求,广德县濮阳古典建陶厂于2018年底对煤气发生炉进行改造,于2019年3月完成改造。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3.89%。
4、验收范围
本次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年产600万块琉璃瓦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为提高物料转运效率并减少物料转运过程中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对全厂平面布局进行了优化;
2、取消建设煤气发生炉,由广德县濮阳古典建陶厂配套建设一套6500m3/h两段式3.2m煤气发生炉进行集中供气;
3、根据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生产加工车间分别设置了SNCR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设备进行处理,减少废气排放。
4、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不合格产品暂存间80平方米;灰渣煤渣暂存间30平方米;
新增措施可减少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废气排放,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发展的。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以及清洗废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流洞河;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对外排放。
2、废气
车间一和车间二破碎以及磨粉粉尘通过密闭抽风措施进行收集后通过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2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1#排气筒、2#排气筒)
烧成窑以煤气为能源进行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2套SNCR废气处理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装置进行处理后,由2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3#排气筒、4#排气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环保风机、破碎机、切片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尘以及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废耐火砖直接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40411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①1#破碎机组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后由1#排气筒进行排放,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³;两日袋式除尘器对粉尘的去除效率可达90.35%;2#破碎机组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后由2#排气筒进行排放,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³;两日袋式除尘器对粉尘的去除效率可达80.55%;
②车间一六孔推板窑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再通过一套双碱法脱硫进行处理。SNCR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4%、15.73%以及77.4%;车间二六孔推板窑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再通过一套双碱法脱硫进行处理。SNCR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34%、58.74%以及76.54%。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根据监测结果可知,1#破碎机组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后由1#排气筒进行排放,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³;两日袋式除尘器对粉尘的去除效率可达90.35%。出口数据表面,粉尘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②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破碎机组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后由2#排气筒进行排放,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³;两日袋式除尘器对粉尘的去除效率可达80.55%。出口数据表面,粉尘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③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车间一六孔推板窑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通过一套双碱法脱硫进行处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通过预处理后废气的排放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的标准值;其中氨气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酚类化合物的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值。SNCR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对氨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4%、15.73%以及77.4%。
④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车间二六孔推板窑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通过一套双碱法脱硫进行处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通过预处理后废气的排放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的标准值;其中氨气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酚类化合物的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值。SNCR装置以及双碱法脱硫对氨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34%、58.74%以及76.54%。
⑤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506mg/m³、0.059mg/m³、5*10-4mg/m³,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05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气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672mg/m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无组织酚类化合物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尘以及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废耐火砖直接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3、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55t/a、0.007t/a,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COD:0.24t/a、氨氮0.012t/a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验收阶段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3.24t/a、0.81t/a、23.05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环评给出的7.5t/a的控制范围。由于环评阶段未给出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因此验收报告也未进行核算比对。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县富盛建材厂年产600万片琉璃瓦热源改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 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完善厂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完善危废台账管理。
(3)按排污单位例行监测指南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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