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2日,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在广德县主持召开了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竹胶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1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杨滩乡工业园区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县杨滩乡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693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具有年产20万张竹胶板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竹胶板项目”于2013年6月18日获得了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德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新建项目)》(备案文号:发改投字[2013]60号)。
广德天翔竹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2日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27日,经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同意广德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竹胶板项目”建设(《关于广德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竹胶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广环审[2015]50号)。2014年11月10日,经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广德天翔竹业有限公司调整为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5年6月1日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1月完成建设,主要有烘干、泡胶(滚胶)、热压、裁边等生产工艺,并设置了一台2T的生物质锅炉为厂区生产提供热源。
2018年11月4日,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对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该公司产生的甲醛、苯酚等挥发性有机物为未封闭处理并且没有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措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于2018年11月22日以《广德县环境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广环罚(听)字(2018)053号】告知。
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在接收通知后,一方面停止生产依法缴纳了罚单,另一个方面立即联系环保单位安装了两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对厂区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收集处理,减少了废气的排放。
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4、验收范围
本次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年产20万张竹胶板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设计为原材料为竹帘以及酚醛树脂胶,其中竹帘主要包括竹席、竹黄帘;原有环评设计将竹席以及竹黄帘进行浸胶、热压后得到成品,这种工艺不仅仅产品质量低下,表面不平整而且消耗胶水量更大。因此为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用胶量的前提下,建设单位采用杨木皮以及膜纸工艺替代竹席工艺。
2、环评设计竹胶板通过浸胶以及热压后得到成品;新增加滚胶工艺,滚胶工艺主要是为了杨木皮以及膜纸进行使用,滚胶工艺更为节约胶水。
3、环评设计锅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其它废气无组织排放;现状锅炉废气通过多管+二级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浸胶废气:废气集气罩(侧吸)+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而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涂胶、热压以及烘干废气:废气集气罩+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而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切割粉尘:袋式除尘器+15m的排气筒。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来源于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的烘干冷却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①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多管+二级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1#)高空排放;
②滚胶以及热压废气通过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高空排放;
③浸胶废气通过废气集气罩(侧吸)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3#)高空排放;;
④切割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4#)。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环保风机、热压机、切割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粉尘以及边角料外售出安徽环态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物质燃烧灰渣委托个体户进行了清理;其它一般固废均委托环卫公司处理,并锅炉房位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了一个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目前本项目和马鞍山危险废物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验收阶段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尚未进行过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81224194),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滚胶废气以及热压废气通过UV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预处理后,对甲醛以及苯酚废气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1.3%、81.4%;浸胶废气通过UV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预处理后,对甲醛以及苯酚废气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1.6%、53.9%。
(2)污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对厂区废水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装置两日对CODcr、SS、氨氮、BOD5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90.6%、75.2%、86.2%、90.8%。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锅炉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烟粉尘以及氮氧化物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4mg/m³、36mg/m³,其中二氧化硫废气未检出,废气的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由于2#和3#排气筒距离较近,且排放同一类污染物,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规定,需要进行等效处理,等效后甲醛、苯酚最大排放浓度为0.69mg/m³、0.2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2kg/h、1.139×10-3kg/h),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排气筒颗粒物废气均未检出,监测单位未给出排放速率,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总量为0.04t/a、0.198t/a,在环评控制的总量范围内。
颗粒物、苯酚以及甲醛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1.0mg/m³、0.13mg/m³、0.023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注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粉尘以及边角料外售出安徽环态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物质燃烧灰渣委托个体户进行了清理;其它一般固废均委托环卫公司处理,并锅炉房位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了一个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目前本项目和马鞍山危险废物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验收阶段,项目危险废物尚未进行过转移。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验收阶段废气本项目验收阶段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22t/a、0.002t/a;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总量为0.04t/a、0.198t/a,在环评批文总量控制范围内。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竹胶板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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