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关于2018年 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6日我局对七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4日(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697912(兼传真)
地 址:广德县县政府大楼五楼 广德县环保局项目管理科
邮 编:242200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广德县更宏石材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8)71号 2018.12.19
2 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8)72号 2018.12.19
3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广德天然气新杭支线工程项目 广环验字(2018)73号 2018.12.21
4 广德县溧徽新型材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8)74号 2018.12.25
5 安徽福佳竹木日用品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8)75号 2018.12.19
6 广德联合钙业有限公司荷叶岭熔剂用石灰岩矿 广环验字(2018)76号 2018.12.24
7 安徽尧龙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8)77号 2018.12.24
二、验收批复全文: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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