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报告书初稿,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现再次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向公众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县燕子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行政区划属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管辖,2011年7月22日广德县环境保护局以广环 [2011]138号文对《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万吨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为避让项目附近高压走廊,根据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调整矿区范围的批复》(广国土资[2015]122号),拟调整的矿区范围共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91Km2,开采标高+172m~+90m。调整后矿区范围矿山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122b类)131.24万立方米(350.41万吨)。矿山设计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125.96万立方米(336.22万吨),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95.95%。矿山设计生产规模:5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6.52,不含基建期0.5年。开采出的矿石依托现有破碎站进行加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爆破、铲装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破碎站产生的粉尘。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只有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对声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有采矿场地内爆破噪声、采矿和破碎站机械设备噪声、运输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值在80~110dBA之间,主要治理措施为:采用中深孔爆破,设置减震基础、室内布置、隔声、消声等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可以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剥离废石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全部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到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规范弃土管理、截排洪设施、边坡控制、植树种草、土地整治等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选址适宜,防治污染的环保措施完善可行,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投产后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环境容量范围内,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建设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宏胜
电 话:18298286330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或者提交书面意见。
广德县腾狮钙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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