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新增试验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3月30日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对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新增试验配套设施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及环保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盛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7人并特邀4名环保专家。会议按规定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225930828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5月2日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总部)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邱村试车场)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新增试验配套设施项目验收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新增试验配套设施项目内容包括:联合维修车间(包括大客户车间、小客户车间、上汽车间)、零件存放间、汽车密闭性能试验室、3#宿舍楼、污水处理站。
广德县环保局于2014年11月28日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4]195号)。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正式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1.25万元,占总投资1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治理措施基本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实施。
项目按要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区食堂配套了油烟净化装置;试验室为密封环境,产生的汽车尾气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废仓库,定期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生活污水收集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外排废水中各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的一级标准。
(三)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的干化污泥被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车间在保养和维修汽车期间产生的废轮胎、废零部件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在零件存放间后回收利用。本项目车间在保养和维修汽车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灯管、含油抹布及手套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灯管集中收集后定点堆放在原厂区的危废仓库中,并定期送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四、整改要求
(一)落实生活污水处理站干化污泥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二)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维护,确保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应加快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并组织演练。
五、验收结论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德新增试验配套设施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在落实了整改要求的前提下,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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