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广德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在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鹏举路以北,荆汤路以东)建设“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及配套精密塑胶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0亩。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工程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活动,年产双面印制电路板45万平方米;二期工程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和配套精密塑胶的生产活动,目前,建设单位仅对二期工程的生产厂房建设内容作出了规划,其他内容均无实质性规划内容,故本环评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412m2,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7588m2,主要建设有1栋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等;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3824m2,主要建设有1栋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本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主要从事双面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活动,投产后可年产双面电路板45万平方米。
该项目属于印刷线路板制造业,为允许项目,拟建项目的建设将为该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全部为电能,无燃料废气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来自裁板、磨边、钻孔、外型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除油、微蚀、催化、电镀铜、电镀镍、酸性蚀刻等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碱性蚀刻工段产生的碱性废气;涂布/烘干、印刷阻焊油墨/烘干、文字印刷/烘干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金工段产生的含氰废气。
2、废水: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生产废水分为有机废液、有机废水、废酸液、络合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7类废水。
3、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
4、噪声:项目主要新增的工业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空调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酸性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二层中的2条导电膜生产线和1条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1#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产生的酸性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酸性废气①经1套酸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1#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要求(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1条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2#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1条VCP电镀铜线和1条酸性蚀刻线产生的酸性废气②,酸性废气②经1套酸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2#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要求(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
(2)碱性废气
本项目碱性废气经1套碱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3#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氨气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kg/h)。
(3)有机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中线路图形制作过程中涂布/烘干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①经1套活性炭吸附塔(编号:1#有机废气吸附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4#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中“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中的“清洗、刻蚀、涂覆、干燥等工艺”中的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中印刷阻焊油墨/烘干和文字印刷/烘干等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②,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②经1套活性炭吸附塔(编号:2#活性炭吸附塔),采取双碳柱串联的方式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5#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中“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中的“清洗、刻蚀、涂覆、干燥等工艺”中的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4)含尘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1层中的开料机、圆角机、磨边机和钻孔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尘废气①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6#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1层中的V-CUT机和铣边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②,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尘废气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7#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5)含氰废气
本项目含氰废气主要是电镀金工序含氰电镀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氰化氢,弱酸性。本项目电镀金线中的槽体上方均盖有玻璃盖,呈密闭状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5%。项目配备1套含氰废气洗涤塔采取喷淋0.1~0.2%的硫酸亚铁水溶液的方式处理含氰废气,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编号:8#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氰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m3)。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PCB标准化厂房内的化粪池处理到达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然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厂区内配备有7个废水收集池,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工艺废水,并通过相应的污水管道输送到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对应的收集池,污水经分类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及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再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钻孔粉尘、废镀铜残液、槽渣、废镀镍残液、槽渣、废镀金残液、槽渣、废油墨、废膜渣、废底片、废定影液、废蚀刻液、废剥挂架液、废线路板、废活性炭、废滤芯、外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②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专业公司回收,不排放;裁板、磨边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①由相应的废品回收部门进行收购;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广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本军
联系电话:1811082286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551-6431347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广德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在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鹏举路以北,荆汤路以东)建设“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及配套精密塑胶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0亩。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工程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活动,年产双面印制电路板45万平方米;二期工程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和配套精密塑胶的生产活动,目前,建设单位仅对二期工程的生产厂房建设内容作出了规划,其他内容均无实质性规划内容,故本环评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412m2,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7588m2,主要建设有1栋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等;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3824m2,主要建设有1栋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本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主要从事双面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活动,投产后可年产双面电路板45万平方米。
该项目属于印刷线路板制造业,为允许项目,拟建项目的建设将为该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全部为电能,无燃料废气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来自裁板、磨边、钻孔、外型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除油、微蚀、催化、电镀铜、电镀镍、酸性蚀刻等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碱性蚀刻工段产生的碱性废气;涂布/烘干、印刷阻焊油墨/烘干、文字印刷/烘干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金工段产生的含氰废气。
2、废水: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生产废水分为有机废液、有机废水、废酸液、络合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7类废水。
3、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
4、噪声:项目主要新增的工业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空调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酸性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二层中的2条导电膜生产线和1条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1#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产生的酸性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酸性废气①经1套酸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1#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要求(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1条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2#VCP连续电镀铜、镍、金线)、1条VCP电镀铜线和1条酸性蚀刻线产生的酸性废气②,酸性废气②经1套酸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2#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要求(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
(2)碱性废气
本项目碱性废气经1套碱性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3#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氨气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kg/h)。
(3)有机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中线路图形制作过程中涂布/烘干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①经1套活性炭吸附塔(编号:1#有机废气吸附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4#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中“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中的“清洗、刻蚀、涂覆、干燥等工艺”中的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2层中印刷阻焊油墨/烘干和文字印刷/烘干等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②,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②经1套活性炭吸附塔(编号:2#活性炭吸附塔),采取双碳柱串联的方式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5#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中“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中的“清洗、刻蚀、涂覆、干燥等工艺”中的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4)含尘废气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1层中的开料机、圆角机、磨边机和钻孔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①,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尘废气①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6#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本项目1#生产车间第1层中的V-CUT机和铣边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②,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尘废气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7#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5)含氰废气
本项目含氰废气主要是电镀金工序含氰电镀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氰化氢,弱酸性。本项目电镀金线中的槽体上方均盖有玻璃盖,呈密闭状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5%。项目配备1套含氰废气洗涤塔采取喷淋0.1~0.2%的硫酸亚铁水溶液的方式处理含氰废气,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编号:8#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氰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m3)。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PCB标准化厂房内的化粪池处理到达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然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厂区内配备有7个废水收集池,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工艺废水,并通过相应的污水管道输送到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对应的收集池,污水经分类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及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再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钻孔粉尘、废镀铜残液、槽渣、废镀镍残液、槽渣、废镀金残液、槽渣、废油墨、废膜渣、废底片、废定影液、废蚀刻液、废剥挂架液、废线路板、废活性炭、废滤芯、外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②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专业公司回收,不排放;裁板、磨边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①由相应的废品回收部门进行收购;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广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威利广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本军
联系电话:1811082286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1-6431347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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