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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4-0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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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为提升长三角地区经济竞争力,培育区域知名品牌,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有关规定,结合区域质量发展实际,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安徽名牌产品;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苏浙皖赣沪各省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分工布局;

(三)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消费类终端产品;

(四)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重视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有效,产品质

 

量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六)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七)重视社会责任,诚信守约,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

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申报前期的调研、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地区、本行业拟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本着自愿申报和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市推荐名额均为2个,省直管县为1个。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

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1套(其中《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

(三)初审推荐

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审核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性以及申报企业质量、诚信等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将遴选推荐表和申报材料传至省局质量处。

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勇  凌梦雅

电话(兼传真):(0551)63356839  (0551)63356153

电子邮箱:1098470366@qq.com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安徽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邮编:230051

 

附件:1.《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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