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为提升长三角地区经济竞争力,培育区域知名品牌,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有关规定,结合区域质量发展实际,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安徽名牌产品;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苏浙皖赣沪各省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分工布局;
(三)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消费类终端产品;
(四)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重视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有效,产品质
量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六)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七)重视社会责任,诚信守约,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
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申报前期的调研、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地区、本行业拟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本着自愿申报和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市推荐名额均为2个,省直管县为1个。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
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1套(其中《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
(三)初审推荐
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审核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性以及申报企业质量、诚信等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将遴选推荐表和申报材料传至省局质量处。
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勇 凌梦雅
电话(兼传真):(0551)63356839 (0551)63356153
电子邮箱:1098470366@qq.com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安徽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邮编:230051
附件:1.《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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