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升催化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招商局二楼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升催化器项目;
建设单位:广德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以东,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本项目租赁广德兴东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栋空余厂房,总用地面积1886m2,总建筑面积1886m2。依托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和相关辅助设施进行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实现年产100万升催化器项目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氨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煅烧产生的NOx经收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氨气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煅烧产生的NOx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置换的喷淋塔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管网,以上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溶剂空桶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溶剂空桶返回生产厂家处理。
4、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广德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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