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德县公共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德县公共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 址: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242200)
项目名称: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德县公共停车场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城区
建设单位: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小型停车场约8万平方米,3000个车位,货运停车场约5万平方米,500个车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污水产生和外排。
(2)废气
广德县公共停车场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经自然通风后,汽车尾气 CO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标准要求,NO2的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道路一侧的交通噪声执行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本项目的噪声经相应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通过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 发改投字[2015]9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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