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凤凰小区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凤凰小区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 址: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242200)
项目名称: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凤凰小区四期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文化路北侧、横山北路东侧、广溧路西侧
建设单位: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3.5亩,总建筑面积79856平方米,包括11栋住宅楼(分别是10#、11#、12#、13#、14#、15#、16#、17#、18#、19#、20#楼)、沿街商铺住宅楼14栋(40#、41#、42#、43#、44#、45#、49#、50#、51#、52#、53#、54#、55#、56#楼),其中商业用房入驻餐饮、娱乐、医疗中心等行业需要重新履行环评审批程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商业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总产生量为127989.44t/a,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德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广德县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经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凤凰小区四期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经自然通风后,汽车尾气 CO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标准要求,NO2的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小区住户厨房内油烟净化器效率经净化后的油烟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道路一侧的交通噪声执行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本项目的噪声经相应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通过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 发改投字[2015]51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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