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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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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8日,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在广德县组织召开了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千口村,区位优势,交通便利,相应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建设规模:年产300万套陶瓷工艺品。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成品库、材料库、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已于2004年8月通过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项目备案号:[2004]70号)。2004年8月,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编制《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4年9月编制完成获得县环保局审批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地勘察可知,本项目工艺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上釉机清洗废水。脱硫工艺产生的废水经过上釉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套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经附近沟渠排入砖桥河。

2、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烧成窑产生的燃料废气以及破碎、磨粉粉尘。

(1)推板窑以天然气为能源进行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因高温产生的热力型的氮氧化物通过尿素干热法SNCR进行处理,然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2)破碎以及磨粉粉尘通过密闭抽风措施进行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然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陶土堆场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水雾喷淋系统进行抑尘,以减少空气中的颗粒物。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环保风机、破碎机、雷蒙机、切片机、压铸机、提升机等等,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1)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少开启门窗。

(2)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尘、上釉机清洗废水沉淀泥渣以及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线;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煤油、废液压油、废釉料包装材料、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目前暂未转运。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论

①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2019年7月1日到2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②CODcr排放总量分别为0.1894t/a,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COD:0.3t/a的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2.1有组织废气

①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破碎以及研磨工序通过四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出口数据表明,粉尘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②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推板窑产生的废气通过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的排放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的标准值;其中氨气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

③项目验收阶段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7.391t/a、61.289t/a。。由于环评阶段未给出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因此验收报告也未进行核算比对。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 0.063mg/m³、0.027mg/m³、<5*10-4mg/m³,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045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 0.578mg/m³、0.032mg/m³、<5*10-4mg/m³,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051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1. 固废监测结论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煤渣收集外售;边角料、收集尘、不合格产品、脱硫工艺废水处理池泥渣以及上釉后清洗废水处理池泥渣直接回用于生产。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新建年产580万套陶瓷工艺品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普通合伙)。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656327501

公示时间: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25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千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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